2018年7月9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表示将征收伊滨区玉泉街以东(含玉泉街)、四期总规范围线以西、兰台路以南(含兰台路)、科技大道以北(含科技大道)上的土地及房屋,快看看有你家吗?
附补偿方案: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洛阳职业教育发展,培养更多职业技能人才,市政府决定实施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豫政〔2012〕39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1〕4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