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广东省省辖市,是198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地级市,环北部湾城市群重要城市,位于广东省西南沿海,紧邻珠三角,扼粤西要冲。日前,广东阳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阳府告〔2017〕38号)发布,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具体的征地范围和补偿标准。
阳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阳府告〔2017〕38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7〕590号文批准我市征收位于江城区岗列街四围村程屋围、过路围、沙屋围、五家村经济合作社,四围经济联合社,那格村沙格经济合作社,大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大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49.4645公顷,作为阳江市江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