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轮作休耕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十三五”时期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提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那么,什么是耕地轮作休耕呢?其实说简单点,轮作在同一块田地上,有顺序地在季节间或年间轮换种植不同的作物或复种组合的一种种植方式。轮作是用地养地相结合的一种生物学措施。休耕是指在同一块土地上种一年作物,第二年停一年,第三年再种。目前,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地区重点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开展试点,并安排一定面积的耕地用于休耕,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财政部发布消息称,农业部对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研究,确定将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扩大到,其中轮作面积1000万亩、休耕面积200万亩,试点区域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承担试点任务地块一定3年不变。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5.6亿元支持试点。
农业部:加快上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地区承包土地确权登记数据
为贯彻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精神和部领导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快上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地区承包土地确权登记数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耕地轮作休耕数据上报
根据任务分解情况,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共涉及9个省份187个县(市、区),除黑龙江、湖南和甘肃大部分县(市、区)已提交地块四至信息外,截至目前仍有117个县(市、区)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地块四至信息(具体名单见附件)。为保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现要求上述117个县(市、区)不迟于2017年8月31日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提交到农业部经管司。鉴于各地确权进度不一,数据基础差异较大,分类说明如下。
关于加快上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地区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的通知 农办经〔2017〕17号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7〕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一平台五创新”重点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7〕4号)精神和部领导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快上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地区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耕地轮作休耕数据上报
根据任务分解情况,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共涉及9个省份187个县(市、区),除黑龙江、湖南和甘肃大部分县(市、区)已提交地块四至信息外,截至目前仍有117个县(市、区)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地块四至信息(具体名单见附件)。为保证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现要求上述117个县(市、区)不迟于2017年8月31日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提交到农业部经管司。鉴于各地确权进度不一,数据基础差异较大,分类说明如下。
2017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最新消息)
2月28日,农业部在北京召开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推进落实会,交流各地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做法和经验,部署安排2017年试点工作。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要以担当的气魄、创新的思路、有力的措施,着力构建“一平台、五创新”的格局,力争试点取得新的突破。
会议指出,今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规模扩大,轮作面积扩大到1000万亩、休耕面积扩大到200万亩,任务更加繁重。各试点地区要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向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把这一重大改革任务抓紧抓好。要主动适应农业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转变思路、创新方式,把试点区打造成政策改革的“试验区”、生产方式变革的“样板区”。要把握试点内涵和要求,探索种地与养地相结合、轮作休耕与粮食供求调节相互动,形成制度并固定下来。
会议强调,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要聚焦重点发力,充实试点内容、完善试点功能、提升试点水平,以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为平台,力争在“五个创新”上取得新进展。推进农业理念创新,树立绿色、可持续的理念,转变生产方式和耕作方式。推进技术模式创新,优化品种搭配、优化茬口衔接、优化技术集成、优化机具配套,实现资源与技术、生产与生态相协调。推进投入产出效益模式创新,集成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实现节本增效;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品质,实现提质增效;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实现土壤质量提升增效。推进补贴机制创新,保证农民收益,保障农产品供给,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逐步完善轮作休耕补贴机制。推进以遥感技术为基础的农业经营管理机制创新,充分发挥遥感技术优势,加强耕地质量变化、作物结构变化和土地确权边界的动态监测,逐步构建“天空地”数字农业监测管理系统,探索农业经营管理机制创新的新路子。
会议要求,各地要紧紧围绕试点任务和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取得实效。要狠抓任务落实,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将试点任务尽快落实到县到乡、到户到田。狠抓责任落实,省、市、县都要成立耕地轮作休耕协调指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狠抓政策落实,尽快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引导农户自觉参与试点。按照区域适应性的原则,因地制宜改种市场需求、经济效益好的作物,以及培肥土壤的养地作物。狠抓指导服务,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搞好机具配套,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技术到位率。狠抓监测平台建设。以土地确权数据为基础,对接好轮作休耕地块四至信息,运用遥感技术对耕地质量变化和作物结构变化实行精准监测,全程跟踪、全程指导,真正做到可视化管理。
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方案出台啦,提升耕地质量有补助!
日前,农业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农业发展突出矛盾和国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
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地区有哪些?试点地区不种粮有补助吗?耕地轮作休耕补助怎么补?补助方式是怎样的?具体请看土流网政策图解第10期:【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方案出台,补助怎么给?】
政策全文:《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
哪三大区域试点耕地轮作休耕?
近日,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联合印发了《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轮作休耕制度并非现在才有,北魏《齐民要术》中有“谷田必须岁易”、“麻欲得良田,不用故墟”、“凡谷田,绿豆、小豆底为上,麻、黍、故麻次之,芜菁、大豆为下”等记载,由此可以看出轮作休耕的传统智慧早已有之。
从“藏粮于地”我们可以看出,土地是粮食孕育的基础,如果土地不在或者土地不好,要想达到理想的“粮食收入”就非常难。土地的过渡消耗不仅仅会让土地营养丢失,更是会让土地粮食产出大大降低。
农业部:耕地轮作休耕试点确保不影响农民收入
针对中国将要开展的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中国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30日表示,要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对承担轮作休耕任务农户的原有种植作物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给予必要补助,确保试点不影响农民收入。
根据官方近日公布的《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中国将在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试点耕地总面积超过600万亩。
“中国先天不足的农业资源禀赋,超多人口的粮食供给压力,使得耕地水资源超强度利用,资源环境已亮起‘红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余欣荣表示,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主动应对生态资源压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耕地轮作休耕,减轻开发利用强度、减少化肥农药投入,利于农业面源污染修复,缓解生态环境压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
在部分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农业发展突出矛盾和国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为有序推进试点,制定本方案。
耕地轮作休耕制度
一、总体要求
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开始试点了,补贴是多少?
日前,农业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助标准和方式做了明确规定。
轮作补助标准方面,《方案》指出,与不同作物的收益平衡点相衔接,互动调整,保证农民种植收益不降低。结合实施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地玉米结构调整,按照每年每亩15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开展轮作试点。
休耕补助方面,《方案》要求,与原有的种植收益相当,不影响农民收入。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300元(含治理费用),所需资金从现有项目中统筹解决。贵州省和云南省两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甘肃省一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800元。
农业部印发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
2016年6月29日,农业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耕地轮作休耕组织方式和政策体系,集成推广种地养地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生产技术模式,探索形成轮作休耕与调节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求余缺的互动关系。全文内容如下:
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
在部分地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我国农业发展突出矛盾和国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为有序推进试点,制定本方案。
2016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实行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的意见
陕政办发〔2016〕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是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切实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引领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