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补贴
最近几年,国家的粮食补贴力度不断加大,补贴的农作物范围也包括了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粮食补贴,是国家为了鼓励农民种粮食而设置的,每年农民都需要关注粮食补贴,现在的粮食补贴对象是土地承包人,包括蔬菜和草地。有不少农民问,粮食补贴到底补给承包人还是耕种人,国家规定,承包权再谁,补贴给谁,当然要是合同中声明给耕地人,那就另说。耕地被常年荒废,这种情况也不能领取粮食补贴。农业的发展一直都是广泛被国家重视,就是为了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所以才有了很多项农业补贴。不过现在,有很多农民工兄弟外出打工家里的土地都闲置了,也就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对于农村这种耕地被荒废的情况,也是很难领取到粮食补贴的。农民随意开垦的荒地、河道等作为土地,同样不享受粮食补贴,父老乡亲们注意了。
2016年漳平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 粮食局关于2016年漳平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粮食局制定《2016年漳平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等部门关于2016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6〕110号)的有关精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我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2016《安徽省对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对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 (简称“粮食直补资金”,下同)的管理,确保全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日前,省财政厅、省农业发展银行印发了《安徽省对农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
(一)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范围。
粮食直补资金由省财政从中央补助和我省筹集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中统一安排列支。为解决特殊问题,省对各市、县按当年粮食直补资金总额的3%安排机动资金,用于对农民的补贴。机动资金只能由市、县财政集中掌握使用,乡(镇)、村不得留有机动资金。上年结余的机动资金和利息收入要顶抵下一年度的机动资金或粮食直补资金。粮食直补资金、省拨补的直补改革机动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只能补贴给依法交纳农业税和附加以及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开支。
(二)资金的专户管理。
2015年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直补已完成发放,具体补贴标准?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粮食价格节节下调,今年农田都空着不敢种,害怕明年粮食价格再下跌。希望县里及时兑现惠农政策。
农委回复
2015年粮食补贴发放名称变更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含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直补三个方面,涉及到了水稻、小麦、棉花、玉米、油菜五种农作物的补贴。
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通过什么方式发放呢?
近日,沁水县财政局下拨2015年粮食补贴资金1773.58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1539.78万元,粮食直补233.8万元,该项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拨到农户手中。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2015年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2015年执行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补贴面积依据2014年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杜绝虚报冒领补贴现象的发生,县财政局联合县农委会对2015年度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了同步抽查,并将印发好的粮食补贴政策调整宣传资料发放至农民手中,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和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总结汇报
近日,沁水县财政局下拨2015年粮食补贴资金1773.58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1539.78万元,粮食直补233.8万元,该项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拨到农户手中。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2015年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2015年执行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补贴面积依据2014年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杜绝虚报冒领补贴现象的发生,县财政局联合县农委会对2015年度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了同步抽查,并将印发好的粮食补贴政策调整宣传资料发放至农民手中,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和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2015年粮食直补和农业补贴相比往年推迟发放的原因有哪些呢?
咨询:往年粮食补贴一般都是在3月份发放,但2015年6月份已经过去大半,为什么粮食直补还没有发放到农民手中?钱都去了哪里?今年粮食补贴是不是没有了?能问问吗?2015年粮食直补和农业补贴相比往年推迟发放的原因有哪些呢?
回复:种粮直补款,按照中央财政关于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精神,从今年开始我市将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个补贴项目统一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于今年的改革力度比较大,制定新的实施方案时间比较长,所以说到目前为止全省统一的农业补贴实施方案还没有出台,但是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已经将2015年这三项补贴资金预拨下来了 ,全市预拨的总资金是9.9亿元,目前我们已经把资金也预拨到各县区财政部门了。
我们要求各县区的财政部门在6月底之前,要把这个资金先 转到发放这三样补贴的银行,等待全省的实施方案出台了以后,我们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发放。因为今年改革和实施方案出台以后,各地要制定实施保护补贴的细则,要重新测算补贴标准,重新测量土地的补贴面积,还要制定新的发放制度和程序。我们在等待,一旦方案出台,我们会认真做好后续需要的工作!
2015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如何核实到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对种粮农户给予补贴的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促进稳粮增收,支持农民春耕生产,加快粮食补贴资金兑付进度,根据全县统一安排部署,新集镇多举措组织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保证兑付资金准确、公平。
一是领导到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镇纪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集镇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各村支书、会计、驻村组长召开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工作专项会议,专题安排直补工作。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各村充分利用村社干部会、标语横幅、政务公开栏等形式深入宣传粮食补贴标准、补贴方式和补贴意义等相关政策。
三是措施落实到位。补贴工作的重点在于对种粮农民补贴面积的确定,要求各村由驻村组长、村支书负总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认真核实粮食直补面积,对于新增新减面积要实地走访查看予以确定。面积核实表必须农户、村干部、驻村组长层层认可上报。
2015年粮食惠农补贴是不是取消了?
咨询:目前很多地方还没有收到粮食补贴,有些人说2015年粮食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那2015年粮食惠农补贴是不是取消了?
回复:根据财政部和农业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改革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今年实行农业补贴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规定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我省是全国五个试点省份之一,为做好试点工作,目前我厅和省农委已经在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改革试点方案,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因此,在全省范围内暂未发放惠农补贴资金。
待省人民政府批复改革方案并作统一部署后,各地财政部门会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直拨到农户的“一卡通”
近日,沁水县财政局下拨2015年粮食补贴资金1773.58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1539.78万元,粮食直补233.8万元,该项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拨到农户手中。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2015年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2015年执行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补贴面积依据2014年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杜绝虚报冒领补贴现象的发生,县财政局联合县农委会对2015年度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了同步抽查,并将印发好的粮食补贴政策调整宣传资料发放至农民手中,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和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农户及时领到2015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近日,山西沁水县财政局下拨2015年粮食补贴资金1773.58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1539.78万元,粮食直补233.8万元,该项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拨到农户手中。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2015年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2015年执行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补贴面积依据2014年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杜绝虚报冒领补贴现象的发生,县财政局联合县农委会对2015年度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了同步抽查,并将印发好的粮食补贴政策调整宣传资料发放至农民手中,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和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