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16]94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16]214号)文件精神,2016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林县范围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一是核实补贴面积和标准。我县原则上以种粮计税面积为补贴依据,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结合全县耕地面积变动情况,做到各村分解到户,逐组逐户核对,签字盖章,如实填报,确保面积准确无误。通过核实,我县实际面积103523.2亩,补贴标准254.522元/亩。
二是抓好补贴面积的公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保证直补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户,我们将14个乡镇165个村进行公示,将补贴政策的落实置于农户的广泛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