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保护补贴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二是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新沂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了吗?每亩补贴多少?
今年,我省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适度规模经营。江苏省新沂市财政局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三项措施共同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明确市镇村三级责任,明确时间任务,明确补贴范围、补贴依据,层层落实任务,确保补贴发放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村级统计农户申报种粮面积,镇级汇总审核后上报市农委,市农委汇总审核全市补贴面积,市财政局通过“一折通”平台发放。实现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四环节衔接有序、准确无误。
扎鲁特旗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已于7月25日前发放!
为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优化补贴结构,支持农业生产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国家正式将原“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归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进行集中发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和通辽市财政和农牧业部门文件指示精神,扎鲁特高度重视“三项补贴”改革,于5月18日印发了《扎鲁特旗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扎政办字[2016]51号),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3228万元,已于7月25日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德岭山镇已完成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录入工作,资金将陆续发放!
从2016年起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德岭山镇为保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及时发放,提前安排部署了2016年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组织干部积极地的展开调查,及时、准确的收集、录入农牧民补贴信息。据统计,共记录入7502户农牧民信息,预计将发放1748.75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
为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的公开透明化,在录入后镇政府及时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在村、组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留下影像资料备案留底,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身份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确保补贴信息公开、透明,公示完毕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通过“一卡通”陆续发放到农牧民手中。
根思乡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乡各有关科室(站所):
《根思乡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27日
根思乡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西乡塘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时间、标准和方式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从今年起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将原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采取有效措施力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顺利发放。
一是积极落实,部门联动。西乡塘区组织召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会议,西乡塘区政府分管领导、农林水利局、财政局、各镇(街道)分管领导等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精神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西乡塘区印发了《西乡塘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各部门职责分工。
黄梅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小池滨江新区、五祖风景名胜区、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商发[2016]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经管局、县农商行联合印制了《黄梅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核实补贴面积。一是各乡镇要集中力量,重点核实好补贴面积。对于已完成确权确地的村组,按确权确地面积核定,确权确地面积由县经管局向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分别提供;对于未完成确权确地的村组,暂按土地二轮延包面积核定,土地二轮延包面积由县经管局提供;对于没有实行确权确地的杨柳湖渔场、大源湖渔场和下新畜牧良种场,其面积由主管局初审,报农业局核定。对于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面积,由县土地局提供给乡镇政府、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对于长年抛荒耕地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面积,由县农业局核定,并反馈给乡镇政府和财政局。乡镇政府要根据各局提供的面积资料,认真核实好补贴面积。二是各乡镇要运用大数据核查比对结果,审核并纠正错误申报信息。包括:农户承包的村组机动地面积、户主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一折通”存折账号等。对国家公职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申报补贴的,坚决不予申报;对农户“一折通”存折姓名与二代身份证不符的,要用二代身份证重新开设存折账户。三是各乡镇要认真填好相关表格,及时上报。村组要填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附表一),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汇总表》(附表二),及时报送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要汇总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汇总上报表》(附表三),将纸质表于6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表。黄梅县农业开发总公司(张湖原种场)、下新畜牧良种场、杨柳湖渔场、大源湖渔场等(以下简称农牧渔场)的补贴面积核实上报工作由各自主管局负责,具体要求与乡镇一样。
兴化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了吗?发放资金多少?
截止7月28日,江苏省兴化市财政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14918.61万元,补贴农作物种植面积124.32万亩,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存折兑现到农户手中,受益农户30.12万户。为扎实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切实保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市财政局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对改革后的补贴政策进行宣传,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镇、村两级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赢得广大农民群众及基层干部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面积核实到位。各乡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照统一的补贴依据和标准统计计算每户农户应享受的补贴面积和金额,由村委会负责登记造册,每户农户要签字确认。
泰山区发放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98万多元!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惠民工作,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农业局领导重视提早部署,从基础数据入手,狠抓种田户数和面积的核实工作,现已完成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一卡通”的发放。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早。泰山区财政局、农业局领导高度重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从三月份就召开全区镇、办事处补贴发放会议,布置发放重点工作,要求各镇、办事处认真对待、积极开展,做好基础工作,为补贴发放打下基础。二是抓数据审核关。各镇、办事处财政、农业部门深入村、户核实基础数据,采取实地测量的方法开展工作,对改变土地种植性质的面积逐一核对,种田面积由去年的36640亩核减到31876亩,发放补贴398万多元,比去年减少60万元。节约出更多的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转自:http://www.tsczw.gov.cn/readnews.asp?id=670
石台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标准为多少钱一亩?
2016年,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种粮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
为把这项利农、富农的政策落实好,我县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一是核定补贴面积。安排人员逐村逐户核实补贴面积,财政、农业部门联合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二是落实公示制度。各村张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公告,宣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发放标准及发放程序等。组织各乡镇以村组为单位,对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张榜公示。三是严肃兑付纪律。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执行“五到户、七不准”,按照资金直达、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监管有力的原则,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农户,减少中间环节,严防挤占、截留、挪用农民的补贴资金。四是做好部门联动。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农商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农业部门搞好补贴基础数据的核实公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集、发放,农商行做好资金调配,加快资金发放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近日,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全面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共发放补贴资金403.99万元,补贴面积57483.31亩,发放标准为70.28元/亩,全县22179户农户受益。
2016年潼南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6〕84号)相关要求,从2016年开始,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下称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经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下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详见附件1),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按照《2016年潼南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认真执行。
2016年潼南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16〕8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