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01-03 15:29:22
2019年1月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综合提高城乡居民待遇水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于日前联合下发了《内蒙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对象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补助标准为:按照上一年度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放12个月。补助金额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并根据盟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由自治区分别负担30%、50%、70%。2018年,内蒙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128元,按此标准计算,2019年丧葬补助标准为1536元。
原文链接:http://m.yanglaocn.com/shtml/20190102/1546416560117595.html
2017年郑州市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
2018年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
诏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实...
2017年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
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上调...
江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新标准...
2018年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
2024年内蒙古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
2019年内蒙古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
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耕地地力保...
2024年内蒙古兴安盟耕地地力保护补...
2024年内蒙古通辽市农村牧区危房改...
202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种粮...
2018年内蒙古农机深松整地补助政策...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深松整地作...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