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2018-11-27 17:59:14
在我国,想要合法拥有一块土地的处置权,首先就得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那么我国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包括房屋吗?
一、我国土地使用权是怎样的?
1.土地使用权是个人、国家机关和农民集体等享有对国有土地或是集体土地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其中所指的土地包括农村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用地的使用权。
2.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通过划拨、出让、出租和入股等方式取得的;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会根据土地使用的性质不同而不同,其中居住用地(也就是住宅用地)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的年限为50年、科、教、文、卫和体育用地的年限为50年;仓储、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权是包括房屋吗?
土地使用权其实是不包括房屋的,因为土地使用权只是拥有使用权的公民个人、单位组织、集体等等依法按规定所享有对土地的占有、利用等权利,而对这块地上的房子并不一定是享有使用权的,而且土地使用权里面也并没有包括房子。
在这里提出土地使用权是否包括房屋的,可能是部分人对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没搞清楚的,所以下面就来简单的讲一讲。
1.在城市里购买房屋的业主除了对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拥有所有权之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毕竟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
2.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和相关的附属设施是合法合规建造着所有的,但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并不是享有所有权的。对于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其使用权也会随着消失。
3.像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最大区别就是年限,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的,只要房屋没有灭失就可以一直享有(当然要是合法合规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从70、50到40年不等。
三、什么时候土地使用权会终止?
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而终止。一般来说,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除此之外,使用权人放弃使用或因特定原因停止使用;使用权人为自然人的,使用权人死亡后无人继承,也可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
土地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而未获批准的(住宅用地的续期依物权法的规定);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吏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其中因上述第1、2项情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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