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黔南州政府2018-03-28 09:49:43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南府发〔201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南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4日
黔南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交通强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新理念,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服务、安全五位并重的原则,聚焦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完善政策机制,推动全州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组道及其桥梁、隧道、安防工程等附属设施,下同)管理养护(以下简称“管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结合黔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一)责任主体落实。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组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州、县、乡、村分级负责、权责统一的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体系。州级监管责任有效发挥,县级责任主体落实到位,乡、村具体责任全面落实。
(二)资金保障有力。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专款专用、绩效考核”的原则,健全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持续稳定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
(三)管养规范高效。按照“县为主体、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群管群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全部列入管养范围,实现管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二、工作任务
(一)各级责任清单化。
州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州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制定全州农村公路管养政策,编制下达和督促执行养护计划。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养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县、乡、村具体职责,相应调整部门“三定”方案,明确管辖范围内各级责任权力清单,筹集管养资金,监督考核管养工作。
县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县道管养和县、乡道路政管理工作,编制上报养护计划,指导乡道、村道管养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乡道管养工作,协助县级开展乡道路政管理,编制道路养护计划,监督考核村组道的管养工作。每月组织开展乡道、村道、组道日常巡查工作。
村委会负责村组道的管养工作。
(二)机构人员合理化。各县(市)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在2018年上半年前,各乡(镇)建立有2人以上事业编制的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村委会建立有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的交通运输管理站,村民组要有1名专(兼)职护路员,鼓励推行“路长制”,确保农村公路责任明晰。
(三)资金投入预算化。各县(市)要每年将小修保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季度首月上旬拨付到管养部门。标准为:县道15000元/公里、乡道8000元/公里、村道5000元/公里、组道1500元/公里;大桥3000元/座、中桥2000元/座、小桥1000元/座、隧道20000元/座,并随着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小修保养财政预算资金,年度节余小修保养资金滚动到次年使用。州级设立200万元的农村公路管养鼓励资金,对各县(市)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县市,给予适当奖励。州、县(市)要统筹力量,全面推进示范县和“四好农村路”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况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
(四)管理养护制度化。各县(市)要着力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桥梁(隧道)养护工程师规章制度,实现县道、乡道、村道经常性养护和组道季节性养护的目标。县道养护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标准执行,乡道、村道、组道养护参照该标准执行。要做到病害修复及时、路基稳定、路面整洁、边沟畅通、桥隧涵构造物完好、安防设施完好、绿化管护到位。要积极培育专业化、机械化的公路养护队伍,开展预防性养护,延长公路正常使用寿命,不断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村委会要将村道、组道管理列入村规民约。要加强农村公路法规宣传,加强公路用地、公路设施等路产路权管理和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县级路政行政综合执法与乡、村组路产路权保护相结合的农村公路管理新格局,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五)养护工程规范化。各县(市)要加强公路运行的动态监测,根据公路、桥梁及沿线设施运行情况、公路使用年限、交通流量等综合因素,合理制订养护工程(油路大中修、危桥改造、安防工程、水毁恢复工程)计划,下放部分养护工程审批权限,公开招投标选择施工企业,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不断提高公路建设管理专业化水平。
(六)养护模式多元化。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方式,推行多元化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
专业化养护:鼓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盘活现有拌和站设备资源成立公路养护服务中心,承担县道、重要乡道和旅游公路的小修保养工作。
市场化养护:鼓励小修保养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推行市场化养护。
承包养护:鼓励村组道路采取由公路沿线农户(贫困户)分段承包方式进行有偿养护,助推脱贫攻坚。
(七)公路管理信息化。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更新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电子地图,每季度完善更新农村公路“一路一档”“一桥一档”“一隧一档”等工作。要拓展“交通云”在县道、重要乡道和旅游公路等领域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路网管理信息化水平。要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利用短信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农村公路出行信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州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副组长,州编办、人社、发改、财政、审计、公安(交警)、安监、工信、林业、水务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黔南州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不刻印章,由州交通运输局代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州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县、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村要有站长(村委会成员兼任),组要有联络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县、乡、村职责;要建立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责任制,小修保养资金保障机制等,层层分解任务,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过程调度。将农村公路管养目标任务纳入州对县、县对乡、乡对村的年度目标考核,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州级每半年、县乡级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管理养护目标综合考核,季度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各县(市)要制定县道、乡道、村组道管养具体考核办法,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考核体系。
(四)实行奖补挂钩。对养护资金足额到位且养护质量好的县(市)实行奖励,州级将在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养护资金未足额到位且养护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削减下一年度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计划。对养护资金未到位造成公路失养情况特别严重的,对养护机构、人员、资金不落实的,除削减下一年度公路建设、养护项目计划外,并予以全州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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