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2016-07-26 14:21:29
大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
庆发〔2016〕11号
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属各党(工)委,市直各单位,中省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大庆市委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0日
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做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工作,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升供给侧市场主体整体实力
突出创新引领作用,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大力推动全民创业,不断培育、催生、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一)深化地企合作
全力支持配合中直大企业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地方国企、产业园区、地方民企或引进战略投资者与央企合作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中直大企业与地方合资合作、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革。重点推动地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与中直大企业,在改制分离辅业、生产性服务业、延伸产业链、技术研发、原料供给、产业配套、油气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共建、央企科技成果溢出转化等方面合资合作。(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等配合)
(二)深入推进地方国企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合并重组、清理退出、补充创新等路径扩大市场合作机会,解决国有企业以及公共资源配置错位、管理粗放、效益低下、活力不足等问题。合并重组一批,深化热力、水务等市属国企改革和资源整合,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清理退出一批,对长期停产甚至无经营行为、靠政府支持维系生存状态的“僵尸企业”,通过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促其尽快稳妥退出。补充创新一批,成立产业服务公司,作为完全市场主体,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政策兑现、促进产业融资。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激励职工创新、开展创业投资、创办众创空间等方式,推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工信委等配合)
(三)加快发展民营经济
进一步开放民营经济投资领域,营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壮大。鼓励非公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制定出台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特许经营领域办法,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特许经营、PPP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制定民营企业投资领域和产业目录,支持民营企业围绕主导接续产业,投资建设石化下游、装备配套、食品加工、电子商务、旅游养老等产业项目。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融资模式,拓宽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渠道,探索搭建优势民营企业使用国家政策性基金担保平台。(市工信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等配合)
(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科研工作者将高精尖研究成果向民用产业转化,推动技术向市场溢出,大力实施“大庆市三百科技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积极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等配合)
2.支持大学毕业生创新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完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鼓励通过“公司+个人”、“政府+高校+大学生”等模式,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对初创期创业项目提供免费场地和创业服务。(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科技局等配合)
3.支持农民创业。突出新型经营主体、务工有成人员、农村经纪人和农村专长人员在规模种植养殖、食品加工销售、休闲观光农业等领域创业,推动农民从事种植、养殖、销售、加工等产业化创业活动。(市农委牵头负责,市人社局、市旅游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等配合)
4.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拓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在政策资金扶持、创业培训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共建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庆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心(大庆市农民大学)。(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驻庆各高校、科研院所等配合)
5.促进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创业。贯彻落实好省政府36个部门制定的各行业“互联网+”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好18个“互联网+”应用平台,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牵头负责)
(五)深化市校合作壮大提升市场竞争主体
1.加强与驻庆高校合作。充分发挥驻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及人才培养优势,抓好市域内高校创新资源整合共享,搭建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成果供需对接平台,加快地方重点产业与高校资源深度嫁接,引导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靠市场化组织方式开展研发合作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靠职务发明的技术股权权益确定、技术骨干获得股权形成有效激励,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产业界协同创新创业。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定位和企业需求,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培养优势,地企协同培养紧缺型、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加快建立高新层次人才市校企协同引进、培养、使用新机制。(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牵头负责,驻庆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相关部门配合)
2.加强与市域外高校合作。支持哈工大环境有限公司、中科院长春分院大庆产业育成中心尽快发挥平台引领作用,推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703研究所、哈尔滨工程大学、省中医药科学院等在大庆共建产业化基地。(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等配合)
3.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支持市内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发机构建设,鼓励支持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共性技术攻关,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配合)
4.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并购和集成应用,落实技术改造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增值税进项抵扣、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等税收政策作用,支持企业实施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推广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质量品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市工信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大庆海关、市财政局等配合)
(六)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
全面结合开展“黑龙江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大力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坚持质量优先、以质取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发展竞争力。推动企业普遍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积极参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并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实施提升城市品牌价值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建,放大品牌效益,打造具有大庆特色的产品和服务品牌集群。加快构建与城市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传统服务业的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旅游、交通、金融保险、医疗、养老、家政、信息服务、物流及社区服务业中推行标准化良好行为,推动服务质量满意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成员单位配合)
(七)加强区域合作
贯彻落实国家哈长城市群发展规划,突出向哈尔滨“龙头”靠拢,落实两市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力争在经贸往来、要素流动、产业补链、人才共享等方面取得新成果。主动与绥化、齐齐哈尔、松原等临近地市开展战略合作,拓展更大合作空间。积极与长春、呼伦贝尔等周边城市加强交流,寻求更多发展机遇。(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立足需求导向和资源禀赋构建多元产业体系
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推动优势产业扩量升级,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1.加快种植业发展。以市场化为导向,坚持把种植业结构往优质高效作物上调、往绿色食品上调、往优化布局上调,增加水田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减少玉米种植面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调整提高有机作物种植比重。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深入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权制度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市农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开办等配合)
2.加快畜牧业发展。推广紫花苜蓿、青贮玉米等饲草饲料种植,突出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围绕“两牛一猪三禽”产业发展,联动推进“三退三进”和“八吨奶”工程,大力发展奶牛、肉牛、肉羊、生猪、家禽养殖,抓好乳制品、畜禽产品精深加工,推动粮变肉、草变乳“过腹增值”。(市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市农委、市工信委等配合)
3.加快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补齐池塘标准化建设、大中水面渠闸涵等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区)建设,做大水产养殖规模,提升水产品品质,因地制宜发展鳜鱼、黄颡、团头鲂、河蟹等特色养殖,大力引进培育龙头养殖深加工企业,打造绿色生态、本土特色突出、品种结构合理、比较效益明显、产业链条完整的优势产业。(市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市农委、市工信委等配合)
4.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深入挖掘林业资源产业价值,积极发展森林、湿地旅游业,加快提升花卉产业规模层次,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因地制宜发展林禽、林畜养殖和林药、林粮、林瓜间种等林下种养业,适当增加生态经济林栽植面积,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市林业局牵头负责,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等配合)
(二)多点带动发展工业
1.大力发展石化产业。围绕建设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坚持央企、混合经济、民营经济“三管齐下”,突出解决好原料、产业链节点项目、产业综合承载功能配套完善“三大瓶颈”,坚持油化、气化、煤化“三轮驱动”,抓住20万吨乙烯、20万吨丙烯原料的实现和利用,推进乙烯、丙烯、芳烃、C5C9“四条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北京神雾6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利用、北京三聚环保公司重组大庆联谊、凯德尔金油品输运与炼化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市工信委牵头负责)
2.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依托资源和市场,配套发展三次采油装备、油气集输装备、勘探成套设备、压力容器等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业,发展风机塔筒、风机电控装置、光伏发电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等新能源装备。提档发展农机装备,谋划建设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具备信息收集、智能决策和精准作业能力的项目。引进培育智慧装备,依托哈工大环境有限公司项目产业化优势,谋划引建急救箱生产线、智能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等项目和企业。(市工信委牵头负责)
3.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产业。面向消费市场总需求,坚持“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以绿色、中高端、高附加值为方向,围绕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杂粮、果蔬、畜禽、乳品、水产品九条链,前端抓好种养殖基地建设,为食品加工产业提供丰富、优质、安全原材料,核心抓龙头企业培育、产能提升、产业链条延伸、附加值提升,后端抓品牌、地理标识、市场营销,全产业链推进食品加工产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市工信委牵头负责,市农委配合)
4.大力发展汽车产业。坚持整车生产与零部件配套、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前端制造市场与后端服务市场同步推进,加快沃尔沃汽车生产基地建设,推进高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引建银隆、长城华冠等新能源汽车项目,确保2018年沃尔沃SPA平台达产,争取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车及传统汽车集群配套规模。支持中、高端油田专用车及民用改装车发展,鼓励发展特种货车,促进汽车产业集聚。积极发展汽车服务业,建设形成以制造带服务、以整车及零部件交易为核心的汽车服务市场。(市工信委牵头负责,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配合)
5.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依托忠旺高精铝及下游关联项目建设,发展铝板带、铝箔、工业铝型材、再生铝、镁合金等金属新材料;依托石化重点产业链,发展高性能合成纤维、塑料合金、有机氟、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依托佳昌等骨干企业,发展砷化镓衬底、蓝宝石衬底、LED外延片、高速集成电路芯片等光电子及半导体材料;促进化工新材料与建筑材料融合,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优质高档塑钢门窗、中高档内外墙涂料等建筑新材料发展。(市工信委牵头负责,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6.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提升福瑞邦生物科技产业园、天翼生物医药院士工作站等平台载体功能,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化工。发挥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资源富集的比较优势,推动新能源资源开发与技术装备市场互动,建设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实施“宽带大庆”战略,加快全光网建设,扩大无线网络覆盖,建设智慧城市、智慧产业,强力推进华为等项目建设,带动发展信息消费、智慧装备等新业态新模式。(市工信委、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科技局配合)
(三)提升壮大服务业
1.改造升级商贸物流业。进一步完善东城区、西城区和会战三大商圈载体功能,推动传统商贸向创意商圈、智慧商圈、休闲商圈转型。推动电子商务规模化、关联化、高端化发展,促进线下线上商贸互动发展。依托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建设,促进由“小件零售”向“大单交易”转变。整合仓储物流资源,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完善物流配送网络,发展第三方物流,推动仓储物流形成园区承载、商品集聚、大进大出格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配合)
2.培育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依托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信息技术服务体系,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手段与现代制造业、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紧密融合。推进实施软件人才工程、品牌工程和基地建设工程,发展数字家庭与社区、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和企业信息化软件。依托大庆国家服务外包产业示范基地,深度融合央企实力与民营活力,发展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石油石化工程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业设计等服务外包。(市工信委,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3.组合发展旅游业。优化旅游产业布局,提升现有景区景点和配套服务设施功能,谋划建设重点文化旅游项目,组合开发地热温泉、湿地草原、石油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旅游资源,打造市域全季节休闲和跨区冬夏两季旅游精品线路,丰富旅游线路和产品供给,增强旅游业吸引力和竞争力,打造全国知名工业旅游和生态休闲目的地城市。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坚持以市场化方向办好节庆会展和文体赛事,推出歌舞剧和经典音乐会贯穿旅游季,构建相关行业互动发展的“大旅游”格局。(市旅游局牵头负责,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农委等配合)
4.壮大发展金融业。做大做强商品交易所、产权交易所,推进大庆国际商品交易中心、齐鲁金融商业中心建设,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股权性投资机构,规范发展地方中小金融组织,提升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市金融办牵头负责,人民银行大庆中心支行、大庆银监分局配合)
5.做大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大庆独特的文化艺术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发展高知识性、高附加值、高融合性的文化创意产业。强化文化创意产业园、百湖艺术群落、百湖影视基地、百湖文化广场、黑鱼湖国际艺术村等载体和平台功能,加快推进休闲创意文化博览园、汽车文化博览园等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动漫游戏、数码设计、广播影视、广告策划、文化展览、资讯传播等业态。优化布局、壮大产业、培育名牌,打造东北一流、独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区。(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
6.做强商务服务业。突出引导生产、促进消费,开发服务渠道和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发展项目策划、并购重组、投资性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管理服务业;积极发展政策、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业;支持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经济鉴证类服务业;提升发展会展业和广告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7.特色发展健康养老产业。依托哈医大大庆校区、大庆医专等院校,建立专业化的照护人才培养和输出基地。积极培育健康服务机构,引进、支持大型健康服务企业重点发展社区照料、病患陪护和老年人照料、围产期母婴陪护等服务,为群众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健康服务。着力推动医养结合,打造医疗养老联合体,支持区域综合性医院发展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福利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护理站。依托生态优良地区和生态旅游景区,建设综合性健康养生基地。搭建“互联网+养老”网络平台,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旅游局配合)
三、积极化解过剩产能
坚持控制增量、优化存量,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稳步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积极拓展销售市场,多管齐下化解过剩产能。
(一)切实防止新增落后过剩产能
全面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严格实施行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配合)
(二)支持企业自主退出落后产能
支持企业以关停、搬迁等方式退出一批相对落后产能,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步伐,通过要素重新整合实现综合竞争力提升。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以合资、合作、产权流转和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以增量投入高效整合存量,提升产业集中度。支持兼并重组企业整合内部资源,优化技术、产品结构,完善配套产业链,压缩过剩产能。通过兼并重组,淘汰低水平水稻加工能力,集中力量做大品牌。(市工信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粮食局配合)
(三)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发挥地缘优势,注重同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展战略对接,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快形成以俄罗斯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品牌展会等平台扩大出口。引导、规范和保护企业境外投资活动,支持优势企业与周边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投资合作,通过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建设境外生产基地输出过剩产能。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带动产品出口。加大对重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委配合)
四、有效化解库存
坚持供需两端发力,加强供端调控,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全力做好房地产、粮食行业去库存工作,促进房地产业和农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
1.加强房地产供给调控。建立房地产业风险预警机制,房地产库存触发预警机制时,通过减少或暂停商业住宅开发类土地供给等方式,有效抑制房地产行业过热、过快发展。建立引导机制,对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发展养老、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跨界地产。积极组织市内有关地产商赴国内目标城市开展商品房营销,推介我市夏季候鸟式养老卖点。(市房产局牵头负责,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等配合)
2.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制定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打通棚改回迁安置房和存量商品房通道,努力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支持开发企业将存量房转成租赁型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用途,或发展住房租赁,给予专业租赁公司、房地产企业一定鼓励政策。(市房产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等配合)
3.调整政策引导住房需求。积极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市内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出台指导农民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农民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市辖区户口农民在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市辖县户口农民在本县县城或乡镇所在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原享受的医疗、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不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等配合)
(二)做好粮食去库存工作
配合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积极稳妥推进粮食去库存。落实国家改革玉米收储政策,鼓励支持粮食深加工企业发展,增加玉米加工转化能力。(市粮食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五、稳妥化解债务和金融风险
坚持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风险源头控制,推动存量债务优化置换和不良资产处置,全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对存量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清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监督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做好存量债务优化置换工作,积极争取置换债券发行额度。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减少地方政府性债务。(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等配合)。
(二)督促银行机构加强风险管理
盯防大客户、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和关联授信风险。严格规范银行机构运用理财资金直接投资或通过非银行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对杠杆偏高金融机构,采取减少风险资产、规范同业拆借等措施,降低风险资产规模。加强“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融资行为,集中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遏制非法集资蔓延,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大庆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配合)
(三)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
引导商业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市场处置主体作用,通过盘活重整、坏账核销、不良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积极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大庆银监分局牵头负责,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配合)
六、切实降低企业生产交易成本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紧抓关键问题,创造条件,争取政策,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生产交易成本,全力提高供给侧主体核心竞争力。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深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事项,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一律不得实施定期检验,取消的要落实到位。(市法制办、市编办牵头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2.规范市、县(区)行政权力。按照省行政权力标准目录,对市、县(区)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规范调整,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市编办、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市政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3.规范中介组织、协会。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完成中介组织、协会、事业单位等实质性审批权的清理规范。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中介服务收费,依法严格限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建立中介机构及其执业活动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执业公示制、合同管理制、依规收费制、执业记录制等制度。(市法制办、市物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行业协会商会主管单位牵头负责,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配合)
(二)降低税费成本
1.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依法依规征缴税费,严禁对企业征收“过头税”。政府及其部门涉企收费项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国家和省里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照下限执行。没有上级规定依据、增加企业支出的各类涉企检查、评比、达标、培训等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牵头负责,市物价局、市监察局等配合)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降低增值税税负政策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对地方操作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按照有利于降低企业负担的要求执行。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合理确定企业缴税标准,适度降低缴税额度,着力解决土地使用税过高等问题。(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
(三)降低财务成本
1.落实省财政贴息政策。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长,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积极争取省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对占工业经济总量比重大、产业关联度高的重点困难企业,争取省财政按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委配合)
2.降低企业贷款成本。鼓励商业银行按国家基准利率或下浮利率发放贷款,引导商业银行维护常态利率定价秩序。(市金融办牵头负责,人民银行大庆中心支行、大庆银监分局配合)
3.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规模。推动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搭建企业融资和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开展金企对接活动,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惠民提供更好支持。(市金融办牵头负责,人民银行大庆中心支行、大庆银监分局配合、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等配合)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企业融资政策性和政府性担保再担保机构、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等工作落地生效。积极对接争取国家和省专项扶持资金、先进制造业基金、中小企业基金。(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降低用电用气成本
1.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鼓励错峰用电,引导企业谷时用电,降低生产成本。推行售电侧改革,支持企业或园区建设热电自求平衡的背压式自备电站。推进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市工信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电业局配合)
2.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积极研究争取降低工业用天然气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天然气大用户“门站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价格。(市物价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委配合)
(五)降低物流成本
1.完善物流配送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配送网络设施,加快建设农产品及冷链物流设施,推进多式联运转运,促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加强运输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协调小批量产品组合运输,提高物流企业装载率。(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牵头负责)
2.构建跨境物流运输网络。积极申建综合保税区,尽快争取航空口岸开放。推进通关便利化,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国资委、大庆海关、市检验检疫局,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3.降低运输费用。规范公路收费标准,全面清理除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外的公路收费,具备取消收费条件的予以取消。对道路损失补偿费、事故车辆拖车费以及机场经营性收费等进行清理规范。加强与铁路部门协商,推动形成产成品、原材料等铁路运输价量互保、以价促量机制,降低铁路运输成本。(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信委配合)
(六)降低其他生产要素成本
1.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要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申请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制定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社保险种结构,降低社保运行管理成本。(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卫计委、市财政局配合)
2.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步伐,加强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实习实训方式,推动职业教育与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养紧密衔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促进批量就业,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支持企业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部分培训补贴支持。(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才办配合)
3.降低企业用地费用。积极争取调整工业用地等级划分政策,探索依据不同工业(产业)灵活采取弹性出让年限、只租不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期供应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盘活工业用地存量以间接增加工业用地供给,促进低效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市工信委配合)
七、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
瞄准生态环境不优、承载能力不强、市场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场化体制机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着力补齐发展短板。
(一)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
1.强化市场营销。引导企业树立市场经济意识,转变营销理念,推进营销渠道和营销网络建设,通过营销环节延伸产业链、实现价值链。推广“互联网+农业”,探索全生产过程展示营销、点对点营销、集团或个人定制营销,推动农业在“种得好”“卖得好”方面实现突破。强化旅游营销,与周边地区建立城际旅游联盟,与知名网站、旅游类APP运营商、媒体等深度合作开拓市场。(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牵头负责)
2.推动资本市场发展。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一大批完全按市场化运行的天使、风险、创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利用好黑龙江工业投资基金和市产业引导基金,满足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对资本市场的资金需求。做好企业上市培育,完善企业上市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鼓励扶持各类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积极搭建区域股权交易代办系统和交易登记结算系统,推动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市金融办、市工信委牵头负责)
3.全面开展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整合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功能,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继续清理与办公没有直接关系或办公作用发生变化的无效、低效办公资产,向创造财富、能够形成现金流和税收的生产性部门配置。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目录,对医疗、教育、公共网络、公共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具有经营潜质的公共资源,在有效发挥其社会职能,保障社会基本需要的前提下,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和PPP等手段,实行市场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配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市编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局、市国资委等配合)
4.加快公共资源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合一”的事业单位改革。从人力资源、政府资产、财政资金合理配置三管齐下,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大力度、保底线、建机制的改革。对梳理出的事业单位分类施策,衔接好有关社保政策,已经从事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直接转成企业,具备经营条件的要通过合资合作向企业转型。(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1.完善城市功能性规划。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重点区域规划设计,科学、有序指导城市开发建设。围绕投资者和创业者的兴业创业需求,加快编制物流、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和家居等产业布局的专项规划,让企业成长有空间、让全民创业有地方。加快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对地下交通、人防、公共服务、市政管网设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加强与地面功能布局、土地利用和相关设施的有效衔接。(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房产局等配合)
2.构建现代综合运输网络。重点推进滨洲、通让铁路电气化改造及通让铁路复线建设,谋划建设松肇(松原—肇源—肇州—肇东)铁路、大绥(大庆—绥化)铁路等项目,构建龙江西部铁路交通枢纽,打造到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松原等城市“一小时内通达”快速通道。新建或改造牙克石至四平公路大庆段,打开我市南部地区通往齐齐哈尔、内蒙古的通道。新建绥化至沈阳公路(G203)肇源松花江大桥连接段二级公路,实现与珲乌高速公路(G20)相连接。规划建设哈尔滨至肇源高等级公路。谋划建设环城高速公路西线工程。完善城市骨架路网,加快资源路、旅游路、产业园区路等县、乡公路和农村路网工程建设。完善公路运输站场,谋划建设轨道交通。加快实施肇源港升级改造工程,将肇源港由80万吨扩建至120万吨,疏浚松花江航道肇源段和嫩江航道杜尔伯特段,确保水路运输安全高效。增加国内航线和航班,推进大庆机场功能完善项目建设,打造国际航空港。支持中俄原油管道复线、中俄天然气管道东段建设,加快建设黑河—大庆化工原料输送管道,谋划建设大庆民用天然气对外输送管道。(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委牵头负责)
3.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松花江、嫩江堤防达标工程建设,胖头泡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增强抗灾减灾能力。实施涝区治理及水土保持工程。加大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力度,推进农业节水,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市水务局牵头负责)
4.提升基础设施功能。立足完善功能、补齐短板,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启动东城水库二期工程建设,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加大林源等工业园区供水能力建设,有效保障供水。探索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升级完善主城区地下管网。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分阶段对城区内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管线连网。新建和改造西干路、东二路等道路雨排设施,解决局部地区易积水问题。优化热源布局,大力推进主城区及周边重点工业园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集中供热项目和热源应急联通建设以及分散小锅炉撤并工作,提高区域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加大燃气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推进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建设。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光纤宽带入户,推动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三)加强生态建设
1.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保护好森林、草原、湿地、湖泊,保护和修复资源生态系统,确保生态功能持续增强、生态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委牵头负责)
2.加强环境治理。推进植树、治水、净气、降噪、复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实施大气、水域、土壤污染物防治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治理和环境治理。建设生态拦截沟渠和生态护岸护坡工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市城管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务局、市农委等配合)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鼓励扶持节能环保产业,有效控制重点行业碳排放,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推广,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等配合)
八、优化发展环境
按照“领导开明、审批顺畅、执法公正、社会包容”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市场导向、信用导向,依法行政,标本兼治,全面打造振兴发展好环境,构筑转型发展新优势。
(一)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1.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市场导向、信用导向,标本兼治,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好环境。(市委环境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2.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和专项检查,严禁各县区、各部门在执行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等方面政策时,以实施细则、实施方案、落实办法等形式设置新的限制,已经设置的必须立即取消。(市委环境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措施,依法依规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企业登记流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适时推进“证照分离”。试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法制办配合)。
4.加强实体行政服务机构建设。所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必须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并对窗口充分授权,做到同一审批事项一次告知、一口受理、一次提交资料、内部流转、限时办结,消除“窗口仅接待收件、审批仍体外循环”现象。整合办事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完善并联审批方式,实现部门间协同办理、部门内集中会办,对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包保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各县区、市相关部门配合)
5.试点建立行政审批局。探索在高新区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集中植入相关审批职能、审批权限、审批人员及前置环节,实行一个窗口接件、车间式流水办理模式,实现审批“多头受理”变为“一头受理”。(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市编办配合)
6.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及智能服务云平台。统筹推进实体服务与网上服务有效对接,非涉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缴费、网上监察、网上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府办等配合)
(二)大力加强诚信建设
1.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打造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市域范围内各类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开,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市工信委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2.全面梳理全市各级政府的违约案件。建立全市政府违约案件台账,逐一给予解决或答复,特别是严禁“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发生。构建畅通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努力做到分级投诉、分级解决。(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各部门、各县区配合)
(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1.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存在部门利益法制化的文件,要及时修改、废止。(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配合)
2.探索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组建统一的市场监管机构。同一层级的同一执法部门的多个内设机构和下属机构,对同一企业同一性质的不同事项的检查,实行合并检查。两个以上执法部门对同一事项进行检查的,实行联合执法。(市法制办、市编办牵头负责,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配合)
3.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权力痕迹管理,留案备查。细化并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要在行政执法中严格遵循,对于随意执法、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要严格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监察部门处理。对执法部门的违规检查行为,企业有权拒绝并举报,受理机关、监察机关要及时查处、严格问责。严格控制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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