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7-11-10 10:10:41
11月8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取消提供虚假完税证明人员购房资格的通告,表示将严厉打击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人员,已取消其在西安市的购房资格,并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原文内容:
关于取消提供虚假完税证明人员购房资格的通告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近期,我局在与其他部门对购房资格联合复检中,发现部分购房人员涉嫌提供虚假完税证明以骗取购房资格的行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房地产调控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要求,严厉打击骗购行为,我局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人员,已取消其在我市购房资格,并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再次提醒广大购房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购房资料,现将我局查处的相关人员名单通告如下: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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