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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大岱村:农民“三问”揭露土地流转乱象

来源:人民网2014-05-30 11:14:38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位于呼市西部富饶的土默川平原上,由于靠近奶源基地,这里被誉为奶牛养殖第一旗。

  2012年起,呼和浩特市抓住国家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的契机,在土左旗建起了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紫花苜蓿种植基地。

  根据呼和浩特市《2013年现代农牧业重点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间,土左旗、托县、和林县和赛罕区将建设苜蓿草种植基地60万亩。按照土左旗政府的安排部署,位于土左旗的大岱村拟流转土地31700亩,是整个土左旗土地流转面积最大的村子,补偿金额约1980万元。

  建设苜蓿草种植基地本是好事,既能使农民增收也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然而,近日有大岱村村民向人民网记者反映,质疑该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损害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疑问一:村主任注册合作社有无权利承包土地?

  据大岱村村民赵掌福反映,2011年5月30日,该村村委会主任李水清以李福俊的名字登记注册土默特左旗清利丰农牧业农民合作社。

  就在同一天,身兼村委会主任与村支部书记二职的李水清与村委会签订为期30年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由村委会副主任巩林栓作为村委会法人代表,将集体所有耕地1372亩承包给该公司。

  村民们的疑问主要集中在该公司资质的合法性上,作为村委会主任,已经是土地发包方的法人代表,有没有资格再成为土地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为发包方,同时,村委会也作为主要监督主体,监督土地承包方的土地使用、经营情况。

  而对于村委会主任作为村民有没有成为土地承包方的资质,《土地承包法》中并没有详细规定。

  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畜牧局,分管所长颜燕艳,她的回应是:村主任成立农牧业合作社是到工商局注册过的,证明工商局承认其合法性。至于村委会是否具有承包资质,不在畜牧部门的审查之列。

  此外,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向外承包村集体土地,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才能通过。

  记者走访大岱村,所遇村民均表示:村委会没有为这部分土地的招标承包开过一次村民集体代表大会,也没有广播或入户告知,更不用说经过村民同意。

  疑问二: 有人用“假名”冒领土地流转款?

  举报村民们的第二个疑问来源于2013年由村委会公示的“大岱村苜蓿种植土地流转资金发放确认表”。“确认表”公示的信息是大岱村2013年所有领取过土地流转款的农民名单。这份名单共计99页,包括1485个名字。

  村民刘润根说:“村委会公示的这个名单有古怪。”

  “名单一共公布了三次,但是每次的内容都有出入,第一次名单是手写毛笔字,只有领取人的姓名;第二次是电脑打印,信息除了姓名还有身份证号、一卡通号及土地流转面积和补贴资金数;但是,第三次名单的信息又少了村民的身份证信息。”

  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按照村民提供的三次公示名单的影像资料显示,2013年大岱村土地流转款领取名单就贴在原村委会的院墙上,同一笔款项的领取,三次公示的花名册的确无法统一。

  我国法律对村委会在农民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积极地承担起基础性的职责,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同时,还应防止相关主体权力的滥用,以保护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那么,一份理应公开透明的名单,为什么公示三次,并且每次都是“新名单”?

  对此,大岱村村委会副书记刘生平回应称:“三次公布的领取名单绝对是统一的,如果有不同也是一个家庭内亲属名字相互变换导致的,土地亩数总数及钱数肯定没有变化。”

  另据村民反映,大岱村至少有44个村民没有领取到任何补偿款,但在公示的花名册上却找到了村民本人或者村民已去世家人的名字。

  仅这部分村民就涉及流转土地906亩,流转款640457元。

  是否真如村民所认为的:有人冒名“窃取”村民的流转款?

  村委会的最终答案是:“不知道,这个情况我们不了解。”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土左旗畜牧局分管所长颜燕艳。颜燕艳表示:“畜牧局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确应起到监督监管的作用。我们也从村民口中了解到土地流转款领取名单有争议,但是实际情况怎么样我们也不清楚。”

  疑问三:土地承包企业的准入标准是什么?

  土左旗人民政府发 [2012] 65号文件显示,2013年,全旗将集中连片建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区11.573万亩,其中,规定大岱村拟流转土地31700亩,这份土地关系着村里6000余村民的“身家性命”。

  2013年1月1日,大岱村村委会代表村民与内蒙古一家农业生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流转协议。

  村民的质疑声包括:流转前,对这家企业一无所知;流转后,怀疑这家企业的技术、资金实力都不足以胜任苜蓿基地的建设。

  据村民普遍反映:“苜蓿种植项目引进后,我们的土地就是靠村委会对外流转,从没和企业直接打过交道。承包企业的名字也是签订流转协议大约1个月后,通过村里的喇叭广播知道的,更不要说其他信息。”

  村民李有金已经种了30年的地,土地流转出去之前也种过2-3年苜蓿。据他的观察,“入驻”大岱的这家企业的实力还有待进一步考察。

  “我不看好这家企业的专业水准。我们村里的土地存在不同程度的盐碱化,但是这个企业没有经过考察分析,直接用大型机械把土地推平,2013年一共翻整种植土地约23000亩,但是当年苜蓿的出苗率还不足50%。”

  据农牧业专家介绍,苜蓿的种植并不是简单的事情,相比起传统的农作物,苜蓿无论是从种到收甚至是存储都对种植技术和专业水平要求颇高,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和劳动,更需要专业、专一的技术水平。

  正是基于这样的顾虑,村民们不禁要问:承包村土地的企业有没有足够的实力经营好他们的31700亩土地?企业的准入标准是什么?

  此外,更让村民备感担忧的是,目前2013年到2015年的政府补贴政策对企业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但是,三年之后如果村里的苜蓿种植成果还是2013年的状况,又失去了政策补贴,没有收益,企业有没有可能丢弃土地“拍屁股走人”?

  随着呼和浩特市奶牛养殖业的迅速发展,草食家畜赖以生存的牧草种植业成为奶牛养殖健康发展的关键。苜蓿作为一种优质牧草,苜蓿业的发展对呼市奶业的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

  然而,这一幕幕土地流转乱象,无疑将成为呼和浩特苜蓿产业发展的巨大“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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