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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扎实推进民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17-05-17 09:19:47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改善民生是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解决各类民生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但我省民生领域发展不足、发展不优、发展不平衡情况依然存在。为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扎实推进今后五年(2017—2021年)我省民生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坚持民生为本,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全省人民如期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引领、统筹发展。切实把兜住底线、扶持发展、共享福利的目标要求贯穿到民生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注重目标性、操作性和步骤性相统一,引导合理预期,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坚持聚焦短板、精准突破。突出问题导向,找准民生领域绝对短板、相对短板和急迫短板。分清轻重缓急,精准发力突破,增强社会事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平衡性。

——坚持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加强顶层设计,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民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综合考虑各地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在民生项目的确定、建设管理中,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推动民生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按照省负责统筹、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强化各级政府改善民生的主体责任。在加大财政民生投入的基础上,引导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突出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形成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民生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就业创业、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安全更有保障,基础设施更加健全,生态环境更加宜居,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在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

(四)促进就业增加居民收入。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深化就业创业“四进四扶”工作机制,城镇新增就业300万人以上。实施“就业新起点”计划,每年开发5万个公益性岗位。积极推进和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每年培训退役士兵1.5万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每年开发2万个就业见习岗位。推进技工大省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完善技能人才使用、引进和激励机制,技工总量达到550万人。实施新技工系统培养计划,学制教育规模达15万人。开展技能脱贫培训达8万人。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农民工服务机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建设完善一批农民工创业园。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创客逐梦、创业领航等八大工程。落实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等七大重点群体活力的政策措施,有序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持续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

到2021年,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劳动者素质和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0%以上;农民工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生态基本形成;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收入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同步,居民人均收入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五)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举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900所左右。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校舍面积219万平方米。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制定并落实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建设8所左右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10所左右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品牌应用型专业、20所左右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一批紧密对接产业的高职专业,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成80所省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300个中等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幼儿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普通高校奖助学金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年均资助1300万人次学生就学。实施年均3000名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省级培训乡村骨干教师1.8万人。

到2021年,全面普及基本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基本实现职普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形成更加灵活、开放、多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六)推进健康安徽建设。

按照“医保、医药、医疗”联动的要求,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和人均预期寿命。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着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贫困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和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强疾病防控和健康促进工作、卫生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落实社会办医政策,发展现代医药、中医药、医养结合等健康产业。全面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奖补机制,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到2021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体系,主要卫生资源和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32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市、县、乡级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3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和18/10万以下。

(七)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实施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落实和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养老需求评估,将养老服务资源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推进社会救助资金资源统筹,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完成现有各类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建立社居委、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到2021年,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60万人、540万人和540万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45张;建成制度完善、相互衔接、托底有力、运行高效的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体系;中低收入人群基本住房问题逐步解决;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八)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五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市县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促进提档升级,统筹建设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快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扶设施、扶人才、扶活动、扶产业和加强组织保障“四扶一加强”行动计划。支持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实施科普为民惠民行动,深化“三馆一院联盟”、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农家书屋提质增效,提高农村电影放映质量,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加快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等方式参与。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推进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和体育生态公园规划建设,推广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形成五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

到2021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特色明显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场馆全部免费开放(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除外),流动文化设备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加强,惠及全省2200万人次;形成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共文化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文明素养显著提高。

(九)编好织牢公共安全网。

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效率。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和网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保障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强化检测和认证追溯等技术支撑,完成2000套农产品快检系统和1900个食品安全检验室建设,开展“三品一标”生产主体培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监管整治和民爆物品管理。全面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强化风险管控、科技保障、应急救援和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

到2021年,平安安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维护公共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稳定在95%以上;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食品药品和农产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监管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十)完善城乡基础设施。

按照“一规四补”要求,完成水阳江(当涂段)等主要支流治理工程以及丰乐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开展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除险加固1627座小型病险水库。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着力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现建档立卡的3000个贫困村通自来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经济融合和共享发展,积极培育和推进一批基于产业生态人文优势的特色小镇。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4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持续发展。选择30个县(市)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完成示范县内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工作,建立无缝衔接、方便快捷的客运出行网络。

到2021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城乡基础设施体系;重要支流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以上,中小河流防洪标准总体达到20年一遇;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大城市能有效应对30—50年一遇降雨、中小城市能有效应对20—30年一遇降雨;城镇(园区)排涝标准达到20—30年一遇,农田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左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养护全面加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AAAA级以上的县达到60%以上,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达到100%。

(十一)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开展工业源、农业面源、移动源、城市面源等综合治理,整治扬尘污染,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设区市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控制在8个以下。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支持巢湖等流域开展系统综合治理与保护修复,开展瓦埠湖等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等项目。加强环境治理,以“三线三边”为突破口,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统筹美丽乡村建设、改水改厕、垃圾处理、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造林绿化攻坚、森林质量提升、绿色产业富民工程建设,全面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完善减灾控灾和监测预警体系。

到2021年,空气、土壤、水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防治,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提高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省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提高到74.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劣V类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1%以上,湿地保有量达到1580万亩,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达到3.5%。

(十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大别山区和皖北地区为主战场,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到措施、到收支、到时间点、到责任人。建立督查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每年对扶贫对象的脱贫成效进行第三方监测评估。建立防范返贫机制,加强跟踪回访,延伸帮扶链条,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强化责任落实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认真实施脱贫攻坚规划,推进产业脱贫、就业脱贫、健康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智力扶贫、社保兜底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十大工程。

到2020年,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00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三、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民生工作推进机制,根据五年总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到2021年如期实现目标。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统筹推进和业务指导。市县政府要强化民生工作主体责任,一项一项抓好惠民政策落实。

(十四)统筹资金资源。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整合目标接近、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资金资源投入民生建设。推进省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界定,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市县民生保障能力。

(十五)鼓励多元参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民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接。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方式,大力发展教育、文化、养老、医疗、体育等社会事业,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十六)突出项目抓手。增强民生工作的针对性,加强项目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强化项目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突出重点民生工程品牌效应,以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推进解决民生问题。

(十七)强化问效问责。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强化监测和分析,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重点民生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对工作突出的市给予以奖代补。充分发挥问责作用,对工作推进缓慢、任务落实不力等情况,追究主管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十八)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建立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民生宣传平台。加强民生政务公开,增强舆情意识,注重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凝聚推动民生建设加快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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