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宁县人民政府网2017-02-14 09:35:21
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九江市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九农办发〔2016〕28号)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农业面源污染违法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农业面源污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九江市农业局的统一安排,紧扣武宁县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发展主题,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合理规划农业生产布局,优化农业增长方式,着力打击农业面源污染违法行为,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提升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执法水平,通过进行更有力的监督,切实保护好庐山西海的水资源,促进我县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促进经济和生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由李辉局长任组长,冷先兰、阮长兵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卢新林、张延龙、温志余、闵立新、陈路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武宁县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能源站,由陈路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环庐山西海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情况,主要是畜禽规模养殖、化肥农药施用等污染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情况以及畜禽养殖行业环境违法问题。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25日前):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2、专项整治阶段(2016年6月):各相关单位根据自查情况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按照“一企一档”或“一项一档”建立档案资料。
3、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7月):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迎接市农业局的督查和验收。
五、工作措施
1、畜牧:以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细化畜禽养殖区域规划,严格落实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所有新建养殖项目严格环保审批手续,坚决遏制畜禽养殖违法占地、违法排污等行为。依法拆除违法养殖棚舍。对限养区内养殖进行污染评估和规范整治,设置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新建养殖场。加大畜禽污染治理力度,推行养殖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加大生态循环型养猪场的建设力度。实施规模化养殖,按照生态养殖园区建设要求适度整合,集约化经营,提升科学养殖水平。继续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扔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局责任人:阮长兵
2、植保:强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植保”为理念,全面推广以生态质量、农业防治、生物控制、物理诱杀等措施为主,选用低毒高效环境友好型农药为辅的综合防控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鼓励规模经营,扭转千家万户难管理的局面,有效禁止或控制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水平;大力推广物理除草、机械除草等新技术,减少化学除草剂的使用量。
责任单位:植保站责任人:卢新林
3、土肥:加大整村、整乡等整建制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力度,根据作物营养需求特性推广高质量的专用配方肥料,科学合理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通过施用有机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化肥施用量。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减少大气复合污染。
责任单位:土肥站责任人:温志余
4、能源:负责全局专项整治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时向市农业局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和检查、整治情况。打造一批沼气建设亮点工程和示范工程,集成推广农村户用沼气、省柴节煤灶、太阳能等清洁型、节能型产品,系统解决炊事、采暖、洗浴、照明等需求,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建立防治残膜污染农艺措施防治地膜污染技术试验示范点,向农民展示和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收藏及田间碎片的清除与处理技术,树立防治地膜污染的典型。
责任单位:能源站责任人:陈路
5、监测:实施农业标准化促进工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农产品质量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等制度,努力实现“从田间山头到餐桌”全程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和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投入品行为。大力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组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扩大“三品一标”产品总量和产业规模。严格审批,全面治理农药经营店,控制规模,规范完善销售渠道。开展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农药质量追溯体系。以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和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强农业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监测站责任人:张延龙
六、工作要求
1、创新工作方法。各有关单位要在传统工作方法的基础上,采取有奖举报、突击暗访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突击检查频次和力度,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2、加强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将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在每月20日前,将检查和整治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站电子邮箱:wuningtufei@163.com)。
3、强化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切实推进相关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行“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工作机制,所有检查资料存档备查。
武宁县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对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度和成效进行督查。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负责人将进行约谈,不能按期完成整治工作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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