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部2016-09-02 10:40:15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等有关部署,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的要求,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组织拟定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工作推进方案。
一、重要意义
融合发展先导区是指已经形成成熟成型的可复制可推广融合发展模式和业态,具有引领和率先引导作用的特定区域。创建融合发展先导区,是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引导资源和产业向园区集聚,促进集约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多要素联动、多产业融合、多种融合主体培育、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创新,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提升融合产业辐射带动能力的重要抓手;是增强融合发展的品牌效应和协同优势,创新公共服务模式,探索融合型产业新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标杆作用,为融合发展积累先行先试经验的重要方式和机制。通过创建融合发展先导区,有利于引导融合形成新的技术、业态和模式,打造融合发展先行先试区;有利于多层次、多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打造产业融合发展新高地;有利于加大产业融合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打造产业融合发展活力地带;有利于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打造农民创业创新集聚区;有利于促进城镇功能提升与农村产业相结合,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整合扶持政策,加强项目引导,总结经验模式,以农产品加工园区为主要依托,兼顾现代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园区等,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创建融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三化一体”,并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结合,实现镇(城)区、园区、农区“三区互动”的融合发展先导区。坚持基在农业、夯实基础,坚持惠在农村、做强产业,坚持利在农民、完善机制,坚持市场导向、营造环境,坚持加工引领、集群发展,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提升农业竞争力、农村活力和农民收入,为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支撑及动能。
(二)主要目标。2016—2018年,在全国范围创建300个左右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将其建成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种植的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的示范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模和水平持续提升的样板区,农业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不断完善的展示区,让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形成农业内部融合、产业链延伸、农业功能拓展、新技术渗透、多业态复合、产城融合等多种融合类型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融合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大批涌现,集约高效、联结紧密的产业集群开始形成,融合发展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显著提高。
三、标准条件
融合发展先导区以县域范围内的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区)为主体单元(同时鼓励地市级创建)开展创建。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标准和条件:
(一)规划编制科学。正在编制“十三五”农产品加工业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条理清晰,布局合理,定位准确,措施有力。
(二)产业基础良好。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或主导产业,产业链条相对完整,产业集聚程度高,能够体现当地农业经济或农产品生产的优势与特色。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园区内80%以上企业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有2—3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配套体系化物流配送市场营销网络,具备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功能。
(三)新型业态丰富。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等现代技术,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鼓励创意农业、高科技农业的发展,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中央厨房、食品短链、社区支农、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四)产城融合协调。产业与城镇发展空间具有协调性,产业及其园区建设与城镇的发展互为支柱和依托;二三产业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园区、集聚区。
(五)利益联结紧密。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大户、普通农户等经营主体之间,以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产销合作等方式存在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农户向农民合作社和企业注资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带动周边大部分农民按照加工流通、电子商务或休闲观光需求组织生产。
(六)运行机制完善。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规章制度健全。有科学的组织管理机制、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机制。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支持融合发展先导区发展,农民和社区群众欢迎,周边发展环境良好。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创建融合发展先导区可与各部门已确定的相关试点示范结合,对已列入“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产业融合财政试点、新型城镇化试点、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信息进村入户试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美丽休闲乡村、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等试点示范范围的地区,可适当优先考虑。
四、重点任务
依据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全国设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十六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等,重点在优势农产品区域、特色农产品区域、大中城市郊区及都市农业区域择优创建一批先导区,同时探索在经济落后及贫苦地区通过先导区创建实现精准扶贫和就地脱贫。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分别探索不同区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及工业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推进多种产业融合发展,总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商业模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领军企业、行业协会、新农人等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活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强水电路、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多要素联动,带动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能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挖掘不同区域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潜力,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充分拓宽资金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农业部门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土地、财政、税收、信贷、保险、人才等多方面扶持政策,支持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农村产业融合“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扶贫开发资金等涉农项目,向融合发展先导区重点倾斜。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参与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提升融合发展先导区发展水平。
(三)加强总结宣传。了解掌握融合发展先导区发展的有关情况,在对融合发展先导区发展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总结促进融合发展先导区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宣传与推广,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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