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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方案(最新)

来源:廊坊市人民政府2016-08-08 09:55:4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51号)精神,推动我市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加快经济转型和社会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传统工业加快渗透融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业态初具规模。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0%,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45%。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打造2个大型网络购物平台,围绕各县(市、区)县域特色产业全面建设县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商交易额突破1800亿元。基于互联网的社会服务基本普及,互联网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更加广泛、便捷。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城区家庭普遍具备100Mbps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地区普遍具备8Mbps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行政村光纤通达率80%。

到2020年,互联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在促进制造业、农业等产业升级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智能制造骨干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5%,关键工序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2%,电商交易额突破2500亿元。互联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全市城区家庭具备1000Mbps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行政村实现宽带全覆盖。

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二、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新创业

1.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提高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全市科技成果信息公开系统,完善廊坊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信息资源整合,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科技信息服务。积极推动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争列一批国家级、省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发展创新创业社会化服务,深化与阿里巴巴、腾讯、神州数码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的合作,鼓励其发挥产业整合和技术优势,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计算、存贮和数据资源,提供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服务。(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负责)

2.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支持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创新,积极推进京津冀科研设备和科技信息资源共享。鼓励产学研联合创新,支持京津高校、院所和央企与我市开展合作创新。积极利用京津冀技术交易网络服务平台,争取更多的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促进京津创新成果到我市实现孵化转化。到2018年,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技术交易市场网络。(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负责)

3.实施众创空间建设工程。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建设一批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推动创客咖啡、京东创客孵化空间work+、壹佰文创孵化基地、星火创客等众创空间建设,提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鼓励盘活老旧厂房、闲置办公楼等设施,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鼓励行业领军企业、特色优势企业建设一批需求明确、特色鲜明的创业孵化器;吸引京津知名企业来我市创建一批众创空间或分支机构。(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

(二)“互联网+”制造业

1.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家具制造等重点产业,建设廊坊“企业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研发机构、生产企业、销售商和用户的协同,加强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实施数字化车间改造工程,引导企业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自动化控制等技术,对机器设备和生产流程等进行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在车间内部形成“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专用网络”的工业物联网。(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负责)

2.实施人工智能培育工程。鼓励企业加快产品智能化转型,促进制造业产品与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无线通信、移动互联网、自动控制等技术的集成和跨界融合创新,提升产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强化产学研联合,深入推进互联网与机器人智能终端等领域深度融合,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依托香河机器人产业园,培育发展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新型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负责)

3.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实施个性化定制工程,支持生产企业利用互联网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鼓励互联网企业为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鼓励企业建立全产业链产品质量追溯系统,整合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开展基于互联网的检验检测、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支持制造企业依托物流(快递)网络开展综合集成制造和分销配送。(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

1.加强网络服务化体系建设。建设智慧农场信息管理平台,整合现有农业资源,抓好产业布局、市场对接、产销统筹、风险管控,提高对农业生产、质量安全、品牌打造、电商销售、加工配送等全产业链的管理与服务水平。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完善产品发布、资讯展示、产品交易、在线支付、商户评价和投诉等功能,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移动终端的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线上交易。发挥相关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农业园区为依托,建立粮食、果品、蔬菜、畜牧、水产等物联网应用试点,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在耕地质量管理、肥水药精准实施、农机导航与调度等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加快信息技术与装备的应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负责)

2.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信息网络,推广视频监控等技术,提升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应急等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大力推广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加工和流通销售环节的应用。不断扩展追溯体系产品覆盖面和地域覆盖范围,实现农产品从源头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负责)

(四)“互联网+”智慧能源

1.提升能源生产智能化水平。鼓励能源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设备状态、电能负载等数据进行分析挖掘与预测,开展精准调度、故障判断和预测性维护,提高能源生产效率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依托骨干能源企业,建设泛能微网交易调度平台,实现多能融合、信息对称以及多边交易功能,实现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能源设施利用率、能源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改善,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比例显著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及用户体验大幅提升。建设完善坚强智能电网,充分发挥其能源资源配置和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提高大容量远距离受电、新能源电力消纳和“电能替代”能力。(市发改委负责)

2.建设多元能源网络。探索新能源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打造智慧能源云平台。支持大型商场、宾馆、体育馆以及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建立多种能源互通互联的能源网络运行模式。支持新能源汽车车联网建设,提供运行监控、销售租赁、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及其他增值服务。(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3.创新终端能源消费模式。推进全市配电网建设改造,普及智能电表,支持电力光纤到户。推动建立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现绿色电力点到点实时交易和补贴结算。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和领域推广电能替代。积极推进碳交易,提高燃气、电力等清洁高效能源在全社会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市发改委负责)

(五)“互联网+”现代金融

1.鼓励传统金融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传统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模式开发创新业务,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线上线下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廊坊银监分局负责)

2.优化互联网金融环境。加快推动金融IC卡在京津冀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好金融IC卡具有的电子钱包和闪付(非接触式支付)功能。探索推进京津冀区域金融支付平台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可持续的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机制,优化全市信用环境。(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信用办、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廊坊银监分局、市发改委负责)

(六)“互联网+”政务

1.提高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APP、微信公众平台,实现在线申请、材料下载提交、办事预约、网上预审、行政审批等功能,充分发挥网络化办公的优势,为公众提供多元化的服务渠道,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智能数据中心,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并为县乡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行政审批“云”服务,构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信用、市场监管、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方面重点应用系统建设,及时更新完善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提升政府管理和网上公共服务水平。(市政务办、市工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

2.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依托公务云计算中心,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平台,汇集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实现基础信息资源和其他共享信息资源目录的统一管理,为各部门提供资源检索和数据资源使用的安全认证与授权服务,推进全市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平台,对现有政府数据资源进行采集梳理并整理提质,搭建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服务平台,在满足公共安全和法律道德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平等面向社会开放数据供给。推进发改、国土、环保、科技等部门审批事项(涉密内容除外)全流程网上公开。(市工信局、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等部门负责)

(七)“互联网+”惠民

1.“互联网+”人口健康。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联通区域内所有卫生计生机构和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所有卫生计生数据信息,实现远程会诊、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健康咨询等服务;融合居民就诊卡、新农合卡、预防接种卡和妇幼保健卡等功能,建立居民健康卡,通过与银行合作,实现跨地区、跨机构就医、健康信息管理、费用结算、金融服务等应用。(市卫计委负责)

2.搭建“互联网+”智慧医保平台。在人社部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基础上,积极拓展社会保障卡功能,打造智能、融合、惠民、安全的“互联网+”智慧医保平台,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为全国医保互联互通打好基础。实现医保政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参保信息、消费信息、报销记录、健康档案等网上及个人足不出户办理医保相关业务;实现社会保障卡前端及网上预约挂号、结算,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市人社局负责)

3.发展健康养老和便民服务新业态。鼓励社区和养老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导航定位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个性化健康服务,推进智能居家养老。依托燕达健康城、鲁能生态度假区,打造全国智能养老实验基地,促进我市养老和医疗资源等信息共享,实现跨区域养老补贴和医保结算。建设全市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微信“城市服务”试点。(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负责)

 

4.搭建“互联网+”教育平台。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三通工程”建设。完善廊坊教育云服务平台,加强平台与学校的连接,实现市县校平台的融合。购置国内优质教学资源,丰富平台的内容。全力推进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市教育局负责)

(八)“互联网+”电子商务

1.加强政策引导。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高新区等建设电商产业园中园,推动电子商务集群发展。推进与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进行全面战略合作。鼓励有产业基础和电商潜力的县(市、区)发挥优势,着力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创业基地。探索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主体。加快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推动一批前景好、潜力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大宗商品、县域产业、行业、网络购物、电商创新等7类平台建设;加快传统市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有效推动传统企业发展的主力电商;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产业链条,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商贸电商与制造业电商的有效链接。(市商务局负责)

3.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步伐,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普及,2016年底在全市实现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和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服务下沉农村,推动名优特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农民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创新创业,培育发展一批淘宝村。依托农资服务门店和农民网店,开展农产品和农资线上、线下互动的电子交易,探索建立涉农物流运作新模式。全面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加大对农民上网技能培训。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4.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按照“市场运作、政策引领、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和完整产业链,加快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商贸物流体系的支撑作用,形成第三方平台和自营平台同步推进、境内外电商共同参与、出口与进口并重、多种模式并存、线上线下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5.推进商贸物流调配系统建设。开展实施物流信息共享互通工程,积极推广应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仓储设施与货物的实时跟踪网络化管理。在省级物流园区开展货运车联网信息互联共享试点,支持货运车联网与物流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促进人员、货源、车源等信息高效匹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负责)

6.加强物流(快递)末端配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快件箱、冷链储藏柜等新型配送模式,加强城乡配送末端建设,解决物流(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发挥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优势,推进国家一级快递枢纽建设。(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负责)

(九)“互联网+”便捷交通

推进交通运输智能化。加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完善驾考和车检预约、办牌办证、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网上缴费、“事故e处理”等服务内容。加快推进廊坊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一套终端、三个中心、九个系统”,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智能化水平。(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负责)

(十)“互联网+”生态环保

1.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及空气质量管控平台,通过对环境资源数据的统一规整,实现对污染源排放的实时管控、环境事故的决策处理、网格化执法以及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预警与应急、大气细颗粒物污染特征与在线来源解析,推动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市环保局负责)

2.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对重点污染源以及钢铁、电力、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企业进行实时监测和大数据分析,实现节能减排的智能化管理。(市环保局负责)

3.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监管体系。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跟踪废弃物流向,加强废旧资源回收、处理、再利用在线监测。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废旧家电、电池、汽车及零部件回收利用的信息管理。鼓励互联网企业与各类产业园区联合建设废弃物和再生资源信息平台和在线交易系统。(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十一)“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

1.“互联网+”天基信息应用。整合全市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加强和完善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城市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互联网+”天基信息应用的全新产业链条,将“互联网+”天基信息应用分层次应用于政务公开、社会建设、大众信息消费等领域。依托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和固安县北斗卫星导航产业港,积极对接北京卫星导航科技研发资源,重点聚焦核心组件、导航终端两大关键环节,建成从核心芯片研发、终端应用、导航数据平台建设到系统运营服务的卫星导航全产业链,打造环渤海卫星导航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负责)

2.“互联网+”物化探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围绕能源资源保障、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城镇化建设、知识传播,以及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等多元需求,全面跟踪梳理、汇总研究国土资源调查工作形成的地质物化探资料,提高物化探资料的开发共享、技术应用水平和服务效益。积极参与“地质云”建设,满足多方受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普适性、差异化的地质信息服务需求。依托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的“国家现代地质勘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尺度地球化学国际研究中心”等平台开发数据服务产品、推广先进数据处理技术、建设“物探资料服务”和“化学地球”等信息服务系统,实现跨行业的物化探信息和技术共享,为全社会提供权威持续、协同高效、便捷物化探信息和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负责)

(十二)“互联网+”旅游

1.推进旅游管理和服务智慧化。加快发展以乡村旅游为核心的特色旅游业,整合特色资源,规划一批采摘、观光、体验项目,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和精品线,并通过移动互联网实现农家乐在线查询、网上订票、地图导航服务,季节性推荐休闲乡村旅游线路等功能。实施智慧景区建设工程,实现电子门禁、自助导览导游、人流量监测、线上旅游购物、旅游安全网络预警、旅游投诉与咨询等功能。2016年选取2家景区作为智慧旅游景区试点单位,2018年推动5家以上景区建设智慧景区。(市旅游局、市工信局负责)

2.对接京津冀旅游信息平台。积极推进与京津冀旅游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培育统一开放的京津冀旅游市场,促进区域旅游资源、市场、客源信息的互动共享。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旅游投诉协调与执法联防执行效率。(市旅游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发改委为召集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推进“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重点事项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高技术科,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市发改委负责)

2.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依职责认真细化工作推进方案和阶段目标,研究落实措施,完善配套政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落实方案,科学谋划工程项目,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

结合廊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开展“互联网+”创新政策试点。在重点领域选择具有基础性、平台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的重点项目,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科技等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带动金融、社会资本增加投入,为“互联网+”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支持。积极申报国家、省“互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负责)

(三)加强智力建设

1.加强应用能力培训。依托我市和域外培训资源,对公务人员和企业家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方面知识培训。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的智力资源和研究平台,建立一批联合实训基地。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互联网+”、电子商务相关知识、重点工程、成功案例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认识和运用水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负责)

2.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市属高校设置“互联网+”、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在专业教学中积极引入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鼓励各类学校聘请互联网领域高级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互联网+”领域实验教学。鼓励校企、院企合作培养“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专业技术人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

3.加强高端人才引进。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吸引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在我市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加大对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全球互联网人才资源。(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

(四)加强信息网络基础建设

1.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推动全市城乡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扩大4G和WiFi网络的覆盖范围,2016年底实现城区重点场所热点区域免费全覆盖,2017年底前实现全市县级以上主城区重点场所热点区域全覆盖和免费开放。将宽带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将宽带网络建设作为城乡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各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信息网络公共管廊建设,组织实施建筑物及小区内信息管线和配线设施的统筹共建。(市工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负责)

2.打造大数据产业基地。依托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联通云数据廊坊分公司等大数据产业龙头企业,积极承接北京大数据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服务和应用,高水平规划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负责)

3.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提高网安部门应对网上突发、敏感案(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全市网安工作实际,做好情报信息搜集掌握、分析研判和实时报送以及互联网信息监控和协查处置等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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