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唐朝租庸调制度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唐朝租庸调制度的背景、内容和影响

来源:互联网2016-05-23 14:48:49

租庸调制是唐朝前期实行的赋税制度,即所谓“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做“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做“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

①背景

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在实行均田制的同时,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租调制度,规定以一夫一妇作为交纳租调的单位,但对徭役的规定不详。北齐对租调和服役年龄都作了具体规定,经过隋末的大动荡,唐初人口锐减,土地大片荒芜,唐王朝为了恢复农业生产,采行前代曾实行过的均田制。对每一男丁授田百亩。其中永业田20亩,口分田80亩。在这基础上实施租庸调法。

②内容

每丁每年向国家输粟2石,为租;输绢2丈、绵3两( 或布2丈4尺、麻3斤),为调;服役20日,称正役,不役者每日纳绢3尺(或布3。6尺),为庸 。若因事增加派役 ,则以所增日数抵除租调,“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并限定所增日数与正役合计不得超过50日。

③影响

唐朝租庸调的这些规定,承袭了北魏以来对赋役制的改进,租调负担比前代略有减轻,并订有水旱灾减课办法;在服役与纳绢之间有一定的灵活性,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

后因唐朝土地兼并日益加剧、大量的自耕农破产逃亡、或者沦为地主佃户,均田制逐渐濒于崩溃,租庸调法遂于德宗建中元年(780)为两税法所代替。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