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2024-09-24 10:52:59
最近,德江县农业农村局发布了德江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肉牛养殖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肉牛产业有奖补。那么,2024年贵州铜仁德江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贵州铜仁德江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奖补政策
1、实施时间
2024年4月1日-12月31日。
2、实施区域
在全县22个乡镇(街道)实施。
3、奖补内容
(1)省外引牛;(2)新购肉牛养殖及粪污处理机械设备;(3)新建或改扩建堆粪棚或化粪池等基础设施;(4)奖补内容不得与承担主体已经享受过的补助内容重复。
4、支持对象
支持肉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肉牛家庭农场,按照先申报、先实施、先验收、先兑现原则,将补助指标、补助资金补助完为止。
二、2024年贵州铜仁德江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奖补标准
全县支持肉牛农民专业合作社55家,补助资金550万元;培育壮大家庭农场125家,补助资金50万元。
各乡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主体能力提升效果,择优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在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情况下,各乡镇(街道)奖补资金根据项目资金总额、项目绩效指标、主体经营情况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标准,每个合作社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户家庭农场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0.5万元。奖补工作要增强导向性,调动积极性,不搞全覆盖。申报主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方面标准:
1、指标补助标准。
按照省市补助标准执行:
(1)省外引牛每头补助不超过500元;
(2)新建或改扩建堆粪棚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100元,新建或改扩建化粪池每立方米补助不超过200元。
(3)新购养殖及粪污处理设备按采购金额不超过50%予以补助。
2、主体补助标准。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主体补助标准执行:
(1)肉牛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规模49头以下,补助3万元;50—99头,补助6万元;100—299头,补助18万元;300头及以上,补助20万元。
(2)肉牛家庭农场:养殖规模10—19头,补助0.3万元;20—49头,补助0.4万元;50—100头及以上,补助0.5万元。
以上是对2024年贵州铜仁德江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奖补政策的介绍,其中,肉牛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3万元(49头以下)、6万元(50—99头)、18万元(100—299头)、20万元(300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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