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2024-08-07 09:30:47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埔府征前公〔2024〕68号的通知,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长龙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18.9542公顷。下面带来2024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一、2024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征收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均按26万元/亩(折合390万元/公顷)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5.46万元/亩,安置补助费20.54万元/亩)。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货币安置。已包含在上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
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等文件的规定,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
社会保障费用。该批次18.9542公顷用地在粤府办〔2021〕22号文实施后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该征地社保费按2.47万元/亩的标准计提,需计提资金共702.26万元按“筹集资金分配到户、户内平均分配到人”的基本原则确定征地社保补贴对象。详见附件2。
(三)补偿款支付方式
上述涉及的补偿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被征地村(社)、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四)补偿登记期限及异议反馈渠道
补偿登记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等不动产权属证明相关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凡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属地镇街的调查结果为准。
异议反馈渠道。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书面签名意见向我区反馈意见。异议反馈联系人:陈小姐、杨小姐,电话:82510756,地址:黄埔区汇星路81号A栋4楼417。
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区将在收取意见后按规定组织听证。
以上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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