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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本溪市设施农业补贴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8-05 09:32:42

近日,本溪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设施农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表示验收合格的新建设施农业和改造提升的老旧设施农业会有补助,那2024年辽宁本溪市设施农业补贴政策是怎样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辽宁本溪市设施农业补贴政策:

1、补贴依据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设施农业新建和改造提升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辽农农〔2023〕167号)。

2、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综合效益高、抗灾避灾能力强、稳定性高的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包括日光温室、钢骨架冷棚规模化小区)和改造提升老旧设施农业小区,本方案所称设施农业用于种植业生产。

3、补贴方式

使用以前年度种植结构调整结余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验收合格的新建设施农业和改造提升的老旧设施农业给予资金补贴。

4、补贴流程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生产主体申报、村级审核公示、乡级验收确认、县级复验汇总”的工作流程,组织对补贴面积进行申报、审核、公示、验收,做到公平公开、信息准确,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有序发放。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各县(区)设施农业新建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促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在县级全面验收后,进行现场抽查。

(1)生产主体申报。设施农业建设主体据实填写补贴申请表,向村委会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建设施农业提供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示意图(标注四至位置坐标),改造提升设施农业提供购置设备发票。发展林果业的设施农业需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申报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村级审核公示。村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将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建设主体逐户登记,填写村级分户信息表、村级汇总表,并将建设主体姓名、补贴面积及县级农业部门举报电话等在村级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村级分户信息表、村级汇总表、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示意图(标注四至位置坐标)、购置设备发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村级审核公示等材料上报乡级政府。

(3)乡级验收确认。乡级政府要认真审核各村上报的相关材料,并对符合条件的新建设施农业进行现场验收确认。对验收确认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建立档案,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填写乡级分户信息表、乡级汇总表、验收表。将验收合格申请表、乡级分户信息表、乡级汇总表、验收表、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示意图(标注四至位置坐标)、购置设备发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村级审核公示等材料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4)县级复验汇总。县级对乡级政府验收确认符合条件的新建设施农业进行全面复验,对复验合格的设施农业,要在村委会及县级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设施农业,填写全县(区)复验合格的县级分户信息表、县级汇总表、设施小区验收表。将县级分户信息表、县级汇总表、设施小区验收表、购置设备发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示意图(标注四至位置坐标)等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5)市级现场抽查。市级依据县(区)上报的复验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新建和改造提升设施农业基本信息,按照新建设施农业数量、面积和改造提升实施主体数量均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经市县两级现场确认,凡市级现场抽查面积大于县级复验面积,以公示面积为准;凡市级现场抽查面积小于县级复验面积,以现场抽查面积为准。

(6)资金发放。市、县财政部门根据验收确定的设施农业补贴面积和改造提升物化成本,将补贴资金测算到户,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专业合作社、企业账号发放到设施农业建设主体。补贴资金发放后,乡级政府要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发布公告5天。公告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资金发放时间等。

(7)补贴备案。各县(区)于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设施农业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新建设施农业补贴面积核实报告。各县(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设施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工作,2025年1月15日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行文上报补贴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新建设施农业小区情况(含补贴小区数量、面积等内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并附包括乡镇的设施农业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购置设备发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新建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示意图(标注四至位置坐标)。

二、2024年辽宁本溪市设施农业补贴补助标准是多少?

1、新建设施农业:对新建10亩以上(含10亩,面积为设施内面积,下同)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1.2万元。对新建20亩以上(含20亩)的冷棚小区,每亩补贴0.3万元。原址重建的日光温室、冷棚参照新建标准给予补贴。

2、改造提升设施农业:对2亩以上(含2亩)设施农业经营主体,新增提升日光温室和冷棚生产能力的配套设施,如智能化设备、增温设备、增光设备、制冷设备等机械设备主体进行补贴,不含管线、棉被、配件等。补贴标准不超过改造提升物化成本的15%并限额补贴,日光温室每亩不超过0.5万元、冷棚每亩不超过0.1万元。

以上就是2024年辽宁本溪市设施农业补贴政策及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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