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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农业产业奖补政策:补助标准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5-06 15:36:14

近日,原州区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农业产业奖补政策,表示具备产业发展条件且需要巩固产业脱贫攻坚成果的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可获得相关的产业补助,那2024年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农业产业奖补政策是怎样的?补助标准多少?

一、种植业奖补政策

种植密度及生产标准符合单品种植要求,落实病虫害防治措施,田间管护到位,种植成活率达到90%以上。

1.冷凉蔬菜产业

(1)蔬菜基地建设补贴

①到户补贴: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种植蔬菜,每亩补贴500元,每户不超过18亩。

②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集中连片种植蔬菜1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每个经营主体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蔬菜,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蔬菜全产业链发展,人均至少增收4000元以上。

③单品种植:支持西兰花单品培育种植,在规划集中连片产业带内种植西兰花,每亩补贴300元。每个经营主体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西兰花,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蔬菜全产业链发展,人均至少增收6000元以上。

(2)设施种植补贴

①到户补贴:移民园区在日光温室和拱棚内种植瓜果(不包括西瓜)类蔬菜,每亩补贴600元,种植叶菜类蔬菜(含食用菌),每亩补贴300元;其他设施园区在日光温室内种植瓜果和叶菜类蔬菜,每亩补贴300元(60米长日光温室按2.5亩计算)。当年维修的日光温室和拱棚不纳入补贴范围,拱棚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②经营主体:鼓励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发展设施蔬菜产业并参与园区共建共管,种植日光温室蔬菜,每亩补贴300元(60米长日光温室按2.5亩计算)。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20亩设施蔬菜,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设施蔬菜全产业链发展,人均至少增收1200元以上。

(3)日光温室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引导农户参与,对和润、丰泽、圆德、泉港等移民园区损坏严重的日光温室墙体、钢架、后屋面等进行改造提升,由村委会、乡镇统计上报,农业农村局核实后统一招标维修。

(4)日光温室保温能力提升工程。对生态移民户棚膜实行统一招标采购,日光温室棚膜农户每米(棚体)自筹12元,拱棚棚膜农户每栋自筹500元,其余部分资金由财政进行补贴。2023年已配套过棚膜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5)食用菌高质量发展推进工程

①到户补贴:对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购买原州区本地并种植蘑菇菌棒500棒以上的,每棒补贴3元。对移民园区和闽宁示范村农户改造建设50平方米以上大棚从事菌菇生产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每栋大棚最高补贴不超过6000元。

②经营主体:一是经营主体生产加工并销售菌棒10万棒及以上,每棒补贴0.2元。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生产加工并销售10万棒食用菌,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人均至少增收4000元以上。二是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集中种植食用菌1万棒及以上,每个主体补贴2万元;每增加种植0.5万棒,增加奖励资金1万元,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0.5万棒食用菌,需带动原州区籍2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1人以上)参与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人均至少增收4000元以上。三是对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规模化种植食用菌,每棒补贴0.2元。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每种植100万棒食用菌,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食用菌全产业链发展,人均至少增收10000元以上。

(6)设施农业新建。在确定的重点产业带上,支持新建全钢架连栋拱棚(种植西瓜除外),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每亩补贴0.5万元。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新建100亩全钢架连栋拱棚,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4人以上)参与产业发展,人均至少增收4000元以上。

2.马铃薯产业

(1)马铃薯种植补贴

①到户补贴:对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种植马铃薯3亩及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②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建设主食化订单农业示范基地1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主食化订单农业示范基地,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3人以上)参与马铃薯全产业链发展,人均至少增收4000元以上。

(2)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示范推广

①原种繁育基地。政府统一采购原原种550万粒,免费向马铃薯种植户发放,每户最多不超过3000粒。

②企业自行采购。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自行采购原原种50万粒,建立原原种基地,每粒补贴0.2元。

③一级种薯基地建设。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建设一级种薯繁育基地2000亩,要求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每亩补贴50元。

(3)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示范。政府统一采购化肥480吨,免费向千亩片区马铃薯种植户发放,每亩发放30公斤。

3.小麦。对种植小麦的经营主体和农户,每亩补贴100元。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小麦,需带动原州区籍4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小麦种植全过程,人均至少增收2500元以上。

4.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对种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经营主体和农户,每亩补贴200元。

5.小杂粮。对同一乡镇内集中连片种植糜子、荞麦、莜麦等小杂粮累计面积在300亩以上,最小连片地块不小于50亩的经营主体,每亩补贴80元;种植杂交谷子3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亩补贴180元;对纯种大豆1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小杂粮,需带动原州区籍4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小杂粮种植全过程,人均至少增收2000元以上。

6.中药材产业

(1)中药材种植补贴。对经营主体和农户当年种植的中药材,每亩补贴200元。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中药材,需带动原州区籍10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4人以上)参与中药材种植全过程,人均至少增收2000元以上。

(2)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亩以上,且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种植500亩以上,每个基地补贴30万元。享受标准化示范基地补贴的,不再享受种植补贴。

7.油料。对种植亚麻的经营主体和农户,每亩补贴150元。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种植100亩油料,需带动原州区籍5人以上(至少有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2人以上)参与油料种植全过程,人均至少增收3000元以上。

8.良种良法示范推广

①露地蔬菜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建设露地蔬菜新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基地30亩以上,建设资金20万元。

②设施蔬菜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建设设施蔬菜新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基地25亩以上,补贴资金15万元。

③辣椒新品种引进飞地种植试验示范。引进辣椒新品种飞地种植试验示范100亩以上,补贴资金12万元。

④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蚯蚓生物循环套种套养技术示范。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示范200亩以上,每亩补贴500元;推广蚯蚓生物循环套种套养技术100亩以上,每亩补贴1000元(60米长标准日光温室按2.5亩计算)。

⑤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配套精准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系统一套,建设资金30万元。

⑥工厂化育苗中心提升。改造提升工厂化育苗中心1个,主要集成配套种子消毒处理、机械精量播种机、育苗床架、喷灌系统等,补贴资金100万元。

⑦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建设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区0.4万亩,堆制腐熟农家肥0.4万方,每方补贴97.5元;建设有机肥施用运行机制示范区0.1万亩,堆制腐熟农家肥1500方,每方补贴97.5元。

⑧小杂粮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建设小杂粮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50亩以上,补贴资金12万元。(享受示范基地补贴不再享受种植补贴)

⑨玉米、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建设玉米、大豆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50亩以上,补贴资金12万元。(享受示范基地补贴不再享受种植补贴)

⑩农作物保墒(农业生产综合利用暨地膜科学使用)。统一使用厚度不小于0.015mm厚度地膜。经营主体和农户地膜实行统一采购,120CM和100CM两种规格地膜,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自筹65元/卷;80CM规格地膜,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自筹50元/卷,其余部分资金由财政进行补贴。

二、养殖业奖补政策

养殖标准符合行业要求,养殖场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1.标准化基地建设。在肉牛产业强镇或新培育肉牛养殖示范村(肉牛存栏2000头以上,养殖户占全村常住总户数60%以上,50头以上的家庭牧场肉牛存栏占全村存栏量15%,存栏10—49头养殖户占常住户数40%以上),按照“生产规模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建设要求,肉牛“50模式”家庭农场,每个补贴10万元。

2.粮改饲。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青贮饲料收贮合作社收贮优质全株玉米,数量达到400吨以上的,每吨补贴不超过50元,实施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享受补贴政策必须建立联农带农带富机制,单个经营主体每青贮100吨饲草,需带动原州区籍2人以上(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1人以上)参与饲草青贮全过程,人均至少增收2000元以上。

3.种质资源保护。支持经区、市、县三级遴选的企业、合作社选育120头“固原黄牛”保种繁育群,开展生产性能测定良种繁育,每个经营主体补贴20万元。

4.畜禽产业提质扩繁

(1)到户补贴。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及“三类”监测户必须有自己发展养殖产业的生产条件(圈棚、养殖设施等),并亲自参与全年养殖生产活动,对于托管代养、家庭零劳动能力和非常住户不纳入养殖产业补贴范围。

①肉牛。对上年度未享受过补栏政策的,当年每购进1头补贴2000元,补贴不超过4头;对上年度享受过补栏政策,存栏量在3头以上的,当年每购进1头补贴2000元,补贴不超过4头。以上新购进的肉牛,体重必须在150公斤以上,品种为西门塔尔或安格斯、秦川牛等(需要有对应耳标及检验检疫的证明等)。

②肉羊。对上年度享受过补栏政策,当年养殖数量在20只以上的,每户补贴1000元,养殖数量在45只以上的,每户补贴2000元;对上年度未享受过补栏政策,养殖数量在20只以上的,每户补贴1500元。

③蜜蜂。规范养殖5箱及以上的(不含转地饲养),每箱补贴300元。

④鸡鸭。规范养殖200只以上,体重在0.25公斤以上的,每只补贴10元。

⑤生猪。规范养殖1头以上的,每头补贴300元。

⑥饲草加工调制。利用永久性混凝土池子腌制饲草50立方及以上,每立方补贴40元,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

(2)液氮采购补贴。对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液氮采购,每升补贴10元。

(3)见犊补母。能繁母牛每繁育1头犊牛一次性补贴700元(繁育犊牛现场照片需当天采集上传),产犊2头按一头能繁母牛补贴。

5.肉牛定点屠宰加工及销售。一是对原州区辖区内农户、合作社、企业饲养的肉牛进行定点屠宰,每头补贴300元;二是定点屠宰企业向省外销售牛肉及牛肉制品,按照销售额的10%进行补贴;三是支持园区统购统销育肥牛,以低于市场价帮群众代购并进行一个月的隔离饲喂和防疫,每头给予补贴300元。

6.提升产品加工。扩大本地加工产能,优化升级设施设备,提高精深加工水平。支持经营主体在原州区内建设牛羊肉分割中心,单个经营主体年分割加工原州区牛肉100吨以上,补贴80万元;年分割加工羊肉15吨以上,每个补贴50万元。

7.疫病净化。有两年以上开展至少一种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并取得较好进展的规模养殖场,符合《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2023版)》必备条件和现场综合审查要求,能够提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的规模养殖场,每个补贴10万元。

三、社会化服务奖补政策

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和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在集中连片地块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1.兽医社会化服务。对验收合格(动物防疫密度100%,抗体水平达到70%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牛2元/头·次、羊1元/只·次、猪1元/头·次、鸡0.1元/只·次进行补贴;完成1头肉牛“见犊补母”信息采集和相关资料归档等奖补10元;对完成畜禽免疫、疫情排查、监测采样、见犊补母、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任务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以行政村为单元最高奖补3000元。

2.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方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当年服务小农户补助面积占比不小于65%,对单个服务新型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不超过10万元,在耕种防收各环节中,小农户每亩享受补贴比例占当年市场价的30%以下,新型经营主体每亩享受补贴比例占当年市场价的25%以下,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

3.残膜回收利用。残膜回收每公斤补贴0.6元,企业加工颗粒每吨补贴200元;改造升级残膜颗粒加工企业1家,补贴资金20万元;标准化残膜回收网点建设每家补助6万元。

四、农业龙头企业创建奖补政策

支持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争创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当年被评为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补10万元;当年被评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五、品牌创建奖补政策

1.推进标准化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已获证未补助的企业每个认证均补助3万元。

2.农产品宣传推介。综合运用新兴媒体、标识等方式加强农特产品的宣传推介及展示,不断提升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的认知度与市场影响力;支持企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经营主体参加区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农博会、洽谈会、推介会等农产品推介展示活动,企业外出参展3次及以上,补贴1万元,参展5次及以上,补贴2万元。

3.农产品品牌打造。围绕“五特”产业,每个产业选取一家优质企业品牌着重推广,做好品牌包装优化、品牌专访专报、品牌宣传推广等,以一带多、打开市场。每个品牌的打造补助5万元。

4.特色农产品营销。支持各类企业和经营主体在省外新建原州农产品销售门店,销售“五特”产业农产品,并冠名“六盘山优品、原洲源味”标识门头,主营原州特色产品,且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每家补贴10万元;进入各类大型商超,建立不低于6平方米的专柜,冠以“六盘山优品、原洲源味”标识,且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每个补贴5万元;建设原州区牛肉品牌营销店,单个经营主体年销售原州区牛肉20吨以上,每个补贴20万元;建设“餐饮+销售”品牌体验店,单个经营主体年销售原州区牛肉50吨以上,每个补贴40万元。

5.预制菜研发。聚焦原州区“五特”产业,新(改扩)建预制菜加工厂,推出预制菜3个品种以上,每个实施主体奖补50万元;每个研发企业单个产品投产上市后,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500万元的,分别补助资金10万元、30万元。

以上就是2024年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农业产业奖补政策及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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