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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龙胜县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大棚补助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10-15 11:31:32

最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龙胜各族自治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有奖补。那么,广西桂林龙胜县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广西桂林龙胜县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

(一)现代设施农业提升行动项目

1、产业基地水肥一体化设施农业项目

实施主体有效经营,管护良好,相对连片10亩以上的蔬菜、果树(百香果或其他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罗汉果、吊瓜等)年内新安装水肥一体化设施的给予1000元/亩的补助,其中水肥一体化设施应包括单次蓄水量不低于2立方米的蓄水池(桶),管道材质为PE塑料管,主管直径(DN)≥50mm,分管直径(DN)≥25mm,每株植株都有滴(喷)灌头实现有效覆盖灌溉。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100万元。

2、蔬菜、果树、食用菌、中药材等避雨、避寒栽培、网棚栽培、补光栽培设施农业项目。

(1)避雨、避寒、防虫连栋大棚设施按大棚滴雨面积计算,每平方补助30元。设施条件应达到每个连栋大棚占地200平方米以上,钢架结构、棚高3米以上,单间跨度6-8米,最少两个单间连栋,8司以上大棚膜覆盖,防虫设施完善。

(2)避雨、避寒、防虫单体大棚设施按大棚滴雨面积计算,每平方补助15元,设施条件应达到每个连栋大棚占地80平方米以上,钢架结构、棚高2米以上,单间跨度6-8米,8司以上大棚膜覆盖,防虫设施完善。

(3)避雨、避寒半棚式设施按棚面滴雨面积计算,每平方补助5元,设施条件应达到每个连栋大棚占地80平方米以上,钢架结构、棚高2米以上,单间跨度6-8米,6司以上大棚膜覆盖。

(4)补光栽培项目的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给予奖补。

(1)、(2)、(3)、(4)所列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现代设施畜牧业项目。

(1)新建高架网床环保猪舍项目。

当年新建的高架网床环保猪舍养殖场,生猪存栏500头上,新建猪舍总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经第三方审计、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高架网床环保猪舍建设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猪舍新建面积进行奖补,每平方米奖补270元,多建多补。每个养殖场总的奖补资金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补。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新建(扩建)牛羊生态养殖场项目。

当年新建(扩建)的肉牛肉羊养殖场,肉牛存栏100头或出栏50头以上,肉羊存栏或出栏100只以上,新建(扩建)栏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经第三方审计、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生态养殖场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补。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新建家禽叠层笼养项目。

当年新建的家禽叠层笼养养殖场,家禽出栏10000羽以上,新建栏舍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经第三方审计、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家禽叠层笼养建设要求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予以一次性奖补。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农业延链补链强链提升行动项目

1、新建或扩建、改建罗汉果、百香果、茶叶等大宗农产品加工厂房项目。实施主体新建或扩建、改建罗汉果、百香果、茶叶加工厂房,建成后并投入加工运营满1个月后,没有闲置迹象,实际用于县域内的罗汉果、百香果、茶叶收购、加工或者储藏销售的。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厂房主体(含电力设施)建设成本补助,投资额度核算以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工程量进行工程决算评审,按照竣工决算评审价总额的40%给予补助。每家实施主体年内只能申请1处厂房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2024年全县计划补助10家实施主体,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2、新购置中药材(罗汉果、吊瓜)、百香果、茶叶等县内大宗农产品加工机器设备项目。实施主体在县域内大宗农产品集散地,利用自有或租赁厂房(房屋)新购置中药材(罗汉果、吊瓜)、百香果、茶叶等农产品加工机器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实际运营满1个月,没有闲置迹象并实际用于县域内大宗农产品加工的,按照机械采购合同价格的40%给予补助。其中烘干设备以烘烤罗汉果设备为参照标准,电恒温烤房最高不超过5万元/座,大型微波真空脱水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座;百香果加工设备以榨汁和提取设备为主要补助机型,每套设备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套;茶叶加工设备以揉捻机、杀青机、烘干机、理条机、烘培提香机、色选机、包装机等为主要补助机型。所有加工机器设备必须是新安装的全新设备,对于拆卸重装的二手设备或已获得其他项目奖补过的设备不予奖补。每家实施主体年内申请的全套设备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家。2024年全县计划补助10家实施主体,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本项目所列的机械设备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内有同类型产品的,一律要求申请农机部门的补贴,不再另行奖补。

3、罗汉果、百香果采后商品化处理设备(清洗、分拣、包装设施设备)项目。实施主体在县域内大宗农产品集散地,利用自有或租赁厂房(房屋)新购置罗汉果、百香果采后商品化处理设备(含清洗、分拣、包装等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实际运营满1个月,没有闲置迹象并实际用于县域内大宗农产品收购、分拣、包装销售的,按照机械采购合同价格的40%给予补助。所有设备必须是新安装的全新设备,对于拆卸重装的二手设备或已获得其他项目奖补过的设备不予奖补。每家实施主体年内申请的采后商品化处理设备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家。2024年全县计划补助10家实施主体,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本项目所列的机械设备型号在农机补贴目录内的,一律要求申请农机部门的补贴,不再另行奖补。

4、罗汉果、百香果等产地预冷保鲜设施(冷库、保鲜库、地头冷柜)项目。

实施主体在县域内大宗农产品集散地,利用自有或租赁厂房(房屋)新建农产品产地预冷保鲜设施(含低温冷库、保鲜库、地头冷柜等),按照设备采购合同价格的40%给予补助。所有设施设备必须是新安装的全新设备,对于拆卸重装的二手设备或已获得其他项目奖补过的设备不予奖补。每家实施主体年内申请的产地预冷保鲜设施设备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家。2024年全县计划补助10家实施主体,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5、罗汉果加工扶持项目。

实施主体在龙胜县辖区内加工本县域内2024年度种植的罗汉果鲜果达到一定目标任务值的。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在龙胜辖区内的自有设备完成加工罗汉果数量达到100万个以上的,每完成加工1个罗汉果补助0.02元,每个新型经营主体获得的加工的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该新型经营主体用于加工罗汉果的电费总额的50%(电费统计时期仅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同时,加工本县域内2024年度种植的罗汉果鲜果数量达3000万个以上的实施主体,不受奖补总额不超过电费50%的金额限制,按照实际加工个数给予奖补。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出现超过本项目资金总额的情况,将按照超过资金部分的比例降低单位补助标准。

6、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项目。

(1)新建(扩建)、改建龙胜凤鸡、地灵花猪、龙胜翠鸭及较大宗畜禽、水产品初、深加工(预制菜)厂房项目。实施主体新建、扩建或改建龙胜凤鸡、地灵花猪、龙胜翠鸭及较大宗畜禽、水产品初、深加工厂房,建成并投入加工运营满1个月后,没有闲置迹象,实际用于县域内龙胜凤鸡、地灵花猪、龙胜翠鸭等收购(存放)、分割、加工或储藏销售的。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厂房主体(含电力设施)建设补助,投资额度核算以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工程量进行工程决算评审,按照竣工决算评审价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实施主体年内只能申请1处厂房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2024年全县计划补助2家,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新购置龙胜凤鸡、地灵花猪、龙胜翠鸭及较大宗畜禽、水产品加工机器设备项目。实施主体新购畜禽及水产品初、深加工(预制菜)机械设备,经安装调试并正式投入运营1个月没有闲置迹象,且实际用于我县地理标志农产品凤鸡、翠鸭、地灵花猪及较大宗畜禽、水产品初、深加工的,按照机械采购合同价格的50%给予补助。每家实施经营主体年内申请的全套设备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2024年全县计划补助2家,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

(3)实施主体于年内新建厂房并新购置加工机械设备的,可同时享受(1)、(2)点所列50%补助政策。

(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

1、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请相关产品质量认证,争创知名品牌项目。鼓励罗汉果、茶叶、百香果等加工厂改善生产环境,提升农产品加工品质,加工生产出品质好、安全卫生的农产品,凡厂房建设通过食品生产SC认证并正常生产的,年生产经济效益达到2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10户以上(脱贫农户不少于5户)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2024年全县计划补助10家实施主体,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现代种业提升项目

1、龙脊茶、罗汉果、百香果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新品种种苗选育繁育项目。鼓励县内有技术实力的实施主体联合区内外科研机构、院校,有科研实力的科技型企业开展龙脊茶群体种、罗汉果野生或常规种、百香果新品种的种质资源采(收)集,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圃,开展抗寒抗逆适应性观测、优良单株筛选、杂交优选、组培脱毒、有资质的优良品种扩繁等种子种苗选育繁育工作的,给予设施投入投资总额50%的补助;其中连栋温室育苗大棚(占地200平方米以上,钢架结构、棚高3米以上,单间跨度6-8米,最少两个单间连栋,有完善的喷灌系统和一层以上的遮阳系统),按大棚滴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50元;其中防虫网棚观察(采穗)圃(占地100平方米以上,钢架骨架,60目以上防虫网无死角覆盖、需要遮阳的植物观察(采穗)圃还需要具备遮阳设施),按网棚滴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20元;建立标准化植物组培室的补助15万元/室。该项目预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60万元。

2、畜禽、水产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新品种种苗选育繁育项目。支持龙胜凤鸡、地灵花猪、龙胜翠鸭3个我县特色种质资源保种场的新建、扩建和升级改造,如已同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及市一级补助的,我县则不再作补助考虑。对确实因保护我县特色种质资源需要而新建、扩建或升级改造的保种场,给予设施投资总额50%的补助,每个场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2024年预计补助2家实施主体,预计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以上是对广西桂林龙胜县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介绍,采取限额奖补的形式实施,衔接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其中年度内每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奖补资金限额不超过500万元、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获得奖补资金限额不超过3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奖补资金限额不超过100万元,家庭农场获得奖补资金限额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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