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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南宁兴宁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政策!

来源:土流网2024-04-03 10:42:47

最近,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印发了《兴宁区2024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水稻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花生、收籽油菜、小麦等主要粮油作物达到一定产量的有奖补。那么,2024年广西南宁兴宁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广西南宁兴宁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政策

1、资金来源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3〕361号),下达兴宁区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专项资金20万元;兴宁区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南财农〔2023〕124号)10万元如有结余,结转用于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

2、申报时限

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前;下半年申报时限为2024年8月30日前。下半年测产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前,在测产截止时间前未能开展测产的作物谨慎申报。

收籽油菜按照《关于印发兴宁区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兴农发〔2023〕25号)规定奖补。

3、申报条件

辖区内当季粮油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达到面积要求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均可申报资金奖补(申报规模种植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土地无纠纷)。具体如下:

(1)水稻。种植优质稻面积达到100亩(含)以上。

(2)玉米。种植高产粮饲玉米面积达到100亩(含)以上。

(3)大豆。种植优质大豆面积达到10亩(含)以上。

(4)花生。种植花生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

(5)马铃薯。当年种收马铃薯面积达到30亩(含)以上。

4、奖补标准

每个申报主体按照申报种植面积,在测产验收并公示后给予资金奖补。具体如下(亩产均折算为干谷):

(1)优质稻:资金优先安排大豆、花生、马铃薯、玉米、油菜等作物补贴,剩余资金按照申报合格总面积平均分配,优质稻亩产需达到435公斤以上,且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

(2)玉米亩产达到370公斤以上,每亩奖补90元。

(3)大豆亩产达到146公斤以上,每亩奖补资金100元。

(4)花生亩产达到200公斤以上,每亩奖补100元。

(5)马铃薯亩产达到160公斤(折原粮)以上,每亩奖补100元。

5、发放时间

除2023年冬种收籽油菜奖补资金外,所有申报项目奖补资金于全年项目验收完成后发放,项目资金原则上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支出。

以上是对2024年广西南宁兴宁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的介绍,其中,优质稻每亩奖补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奖补90元,大豆、花生、马铃薯每亩奖补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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