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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城口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奖补标准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03-14 09:41:55

近日,重庆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了“城口县2024年度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奖补方案”。那城口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奖补标准多少

一、城口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条件

1.符合《城口县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及监测办法》确定的规模标准。

2.参加过家庭农场相关培训且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记账,同时未享受过政策补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创建的示范社应当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且对周围农户及其他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4.近3年已享受过家庭农场政策补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5.近3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5年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城口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资料

1.《城口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2.补助资金使用方案(附件3);

3.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社会组织登记统一代码;

4.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5.生产经营收支记录或财务会计报表;

6.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认证及注册商标证明;

7.农场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凡是复印、复制的材料均需同时加盖家庭农场印章,以确认复印件、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三、城口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流程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由家庭农场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对应申报标准,填写《城口县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乡镇初审。各乡镇(街道)对提出申请的家庭农场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初核通过的择优报送1-2个至县农业农村委。

3.县级评定。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乡镇(街道)推荐的家庭农场进行评审,评定后在“城口县农业农村委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对应的县级示范场一次性奖励资金。

请于2024年4月22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农经科803室,电子版通过渝快政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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