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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启动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附全文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2022-09-01 11:28:14

按照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全国妇联等多部门印发通知定于今明两年在全国范围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并且从2022年8月启动,到2023年12月基本结束。全文比如如下:

一、治理重点

(一)高价彩礼: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二)人情攀比: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三)厚葬薄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四)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各地可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措施

(一)进村入户了解情况,确定治理重点。

以县为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村入户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的实际情况,剖析成因,明确治理的问题和重点乡(镇)、村。(2022年9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

(二)以县为单位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调研摸底基础上,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推进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建立专项治理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

(三)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

指导各村开展村规民约制修订,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出台约束性措施,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红白喜事等应该怎么操作、不该做什么。(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

(四)建立完善移风易俗落实机制。

县、乡要加强移风易俗日常监督,指导村级组织认真落实移风易俗相关措施,督促婚庆、殡葬等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的执行。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应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内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力的,取消其参与基层组织类、社会治理类、精神文明类等选优评优资格。(持续推进,民政部、中央文明办、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

(五)创新农村移风易俗的方法路径。

大力推广文明积分、道德超市、红黑榜等做法,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正向引导,对农民群众的文明行为给予相应的精神、物质奖励。通过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进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建立工作联系点等方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指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乡村振兴示范县、婚俗改革实验区等主动作为,创新推进专项治理的模式路径,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革除陈规陋习。指导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探索移风易俗立法。(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全国妇联、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

(六)统筹开展常态化宣传和集中宣传。

指导各地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正面宣传,积极选树、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深入基层贴近农民开展宣讲、培训、巡演等活动,在乡村公共空间广泛使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推动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鼓励采用传统曲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加强推介展演,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持续推进)。在2022年9月和2023年9月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一起行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央移风易俗精神和政策,形成舆论声势。(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

(七)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

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期间,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按照各地组织工作要求实施)。(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负责)

(八)推进脱贫地区移风易俗。

指导脱贫地区加强移风易俗情况调研监测,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及时消除因婚、因丧等返贫隐患,切实减轻人情支出负担,有效遏制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内生动力,更加自觉投身乡村振兴;注重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作用,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持续推进,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

(九)总结评估专项治理成效。

指导以县为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成效,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推动省级部门联合开展移风易俗抽查、暗访,深入评估专项治理成效以及乡风、民风变化情况,并将治理成效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

2022年12月底和2023年12月底,各省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分别形成专项治理年度总结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报党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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