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2-19 14:07:32
为解决企业复产的用工困难,各地都相应出台一系列暖企措施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2月14日,福建省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针对企业复工有哪些优惠政策?具体详细内容如下:
一、政策亮点
(一)着力满足企业用工需求。针对疫情期间企业现场招聘受限问题,积极开展线上用工服务,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开展招用工推介。针对疫情影响外地引工问题,首次强调发挥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对具备外出务工条件、可成规模输送,并在行前14天内及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省外劳务人员,采取“点对点、一站式”服务方式直接输送进厂工作。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阶段性用工缺口问题,将为其引工的一次性奖补标准最高提到每人2000元,并给予其一线工作职工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
(二)着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一方面将原先用于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企业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期限,延长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月,从而扩大政策受益面。另一方面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进行调整,对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由原先的不高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整为不高于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标准调整为不超过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总数的20%,进一步释放稳岗返还的政策红利,切实提高企业享受政策获得感。
(三)着力支持企业灵活用工。对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的、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创新用工方式,灵活采取远程办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承担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允许其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对受疫情影响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允许其协商延期支付工资。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一是放宽用工服务奖补政策条件,将劳动力就业并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作为引工认定条件,并允许各地适当提高奖补标准。二是鼓励优先聘用本地劳务人员,对推荐在我省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支持各地加大奖补力度。三是强调着力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提供用工服务,将为其引工的奖补标准最高提到每人2000元,并对其一线工作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
(二)支持企业稳岗稳工。一是延长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期限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月,具体的奖补标准、条件、申领程序等由各地确定,原则上保持与原有奖补政策保持衔接一致。二是调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条件,对中小微企业和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认定标准,分别调整为不高于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和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并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释放稳岗返还政策红利,提高企业政策获得感。
(三)支持企业灵活用工。一是鼓励企业协商解决用工问题,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二是支持困难企业协商解决工资待遇问题,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可协商延期支付,不视为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一是鼓励在科学防控疫情前提下开展实习实训,技工院校与相关企业协商后,安排专业对口的学生开展实习;已在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和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在岗实习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经商定继续参加顶岗实习的,在符合疫情防控的条件下,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商定后可继续参加顶岗实习。上述参加实习的学生,在原有实习补贴的基础上增加每人100元/月的实习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二是探索简易岗前技能培训。企业可为新增缴交失业保险的员工开展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并通过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向人社部门报送培训方案(培训学时不少于4个学时)、参培人员花名册,符合条件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次数计入劳动者领取其他类型证书补贴次数,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三是鼓励开展线上培训,理论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60%)纳入线上培训,实训部分线下完成,纳入短期职业培训政策范围,按规定享受短期职业培训补贴。
附:《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全文
关于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信局、教育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做好“六稳”工作和科学防控疫情、有序推进企业及项目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解决企业复产的用工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支持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稳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用工服务
1.广泛推送招聘招工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网络等方式,线上发布我省招聘会及企业招工信息。加强对我省就业政策、就业环境、诚信用工企业的宣传介绍;加强与腾讯网合作,依托腾讯网站和微信平台开通“福建省企业用工服务专栏”,广泛推送我省各类企业招工信息,积极引导省内外劳动者在我省就业。
2.加强劳务用工有效对接。切实发挥各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对具备外出务工条件、可成规模输送到我省用工地,并在行前14天内及在途没有相关症状的,可由用工地和输出地联合开展“点对点、一站式”直达企业的专门运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密切推进区域劳务协作,省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与主要劳务输出省份签订劳务协作协议、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对每个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万元就业服务经费补助,用于宣传我省就业政策、发布我省企业用工信息、引导当地劳动者赴我省就业。
3.鼓励优先聘用本地劳务人员。对省内未发生疫情村庄(社区)的劳务人员、在外省务工的本省劳务人员、在闽过年的省外劳务人员,支持优先聘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为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用工一个月(以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的,可适当提高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标准。对推荐在本省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可加大补贴力度。具体办法由各地确定。
4.拓展购买用工服务。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阶段性用工服务。鼓励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社会力量,通过本地挖掘、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方式,向各类生产企业提供劳动力资源。对为疫情防控一线企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优先考虑纳入诚信示范典型,加大表彰、宣传和扶持力度。
5.着力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提供用工服务。为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关机构确认的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含企业之间调剂用工)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标准最高提到每人2000元。对上述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补助,纳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范畴,补助期限为30天。
二、支持企业稳岗稳工
6.延长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期限。对春节当月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月,采取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
7.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调整为不高于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调整为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2020年继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具体办法由各地确定。
三、支持企业灵活用工
8.鼓励企业协商解决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积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远程办公。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对不愿复工的职工,指导企业主动劝导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9.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鼓励其与职工民主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10.开展职业院校实习实训。鼓励技工院校学生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参加实习实训,引导技工院校与相关企业协商,安排专业对口的学生开展实习。已在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和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在岗实习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由学校与实习单位商定可继续参加顶岗实习,有关情况分别报教育、人社部门备案。在原有实习补贴的基础上,给予实习学生每人100元/月的补贴,纳入实习补贴范围。
11.探索简易岗前技能培训。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线上或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0个课时/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因生产急需新录用的人员,按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企业简易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以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简易岗前技能培训,可不集中培训,采取职工自学或由企业结合生产岗位灵活实施,进一步优化培训考核办法。所需资金从技能提升专账资金支出。
12.大力实施线上培训。鼓励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可将全部理论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60%)纳入线上培训,实训部分通过线下培训完成。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职业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各地要着力提升政策措施的精准度,提升政策措施的有效性,提升各类企业享受政策措施的获得感,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稳岗并重,切实按照科学防控前提下有序复工的要求加强指导,各类企业要落实落细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返岗信息登记、疫情知识普及、班车错峰接送、员工分散用餐、体温监测等具体应对措施,确保复工稳岗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2日
宁波出台复工20条:企业复工有哪些优...
三部门发布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具体...
广东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
宁波出台复工20条措施降低企业成本!...
抗击疫情!湖南9条措施支持推动中小企...
铁律来了!宁波出台复工20条措施返程...
河南出台20条措施,应对疫情影响支持...
贵州:《关于推进春季农业生产和农业企...
浙江出台17条政策意见支持小微企业渡...
养殖业复工复产困难怎么办?农业农村部...
企业如何保证复工员工健康?重点要做好...
辽宁省出台十条措施保障用地支持中小企...
国务院公布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
黑龙江:对复工农资生产企业按固定用工...
餐饮复工率超55%意味着什么?餐饮企...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