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农业保险是旨在为农业生产者提供自然灾害、病虫害等保护措施的政府计划。该计划的实施具有深刻的社会和经济原因, 目的不仅在于“提供灾后救济”,还在于“稳定农民收入”,进一步地,还期望达到“改变农户的风险厌恶偏好,引导他们更多增加技术投入,以提高农业生产率”的效果。
1980年菲律宾成立了政府控股的农作物保险公司,注册资本715亿比索(约合3 400万美元),其中2/3为普通股,全部由政府认购;其余1/3为优先股,由公众认购。该公司于1981年开始正式开展农作物保险业务。
1981年,菲律宾农业保险首选水稻作为保险作物,1982年7月1日开始,增加了玉米保险。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由于台风、 洪水、干旱、地震、火山爆发、鼠疫、蝗虫等自然灾害以及病虫害所导致的损失。1991年9月,PCIC为烟草作物提供临时性保障,1993年10月起对高价值经济作物提供保障。在开展作物保险的同时,PCIC还加入了畜牧保险人集团,与26家私营非寿险公司共同开展牲畜保险,保障范围覆盖牛、猪、山羊和家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