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分类调控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坚持差别化调控、加快去库存等,保持新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表示支持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自住购房。
在差别化调控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坚持把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相结合,吸引农业转移人口、高校毕业生、流动人口进城落户。按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的调控思路,积极推动“农牧民安家贷”等新型贷款业务,支持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群体自住购房;配合金融部门加强资金管控,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配合国土部门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租赁住房供地比例,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去库存方面,《通知》要求坚持“调结构、提品质”,以非住宅库存为重点,支持商业办公用房转型为旅游、养老、文化等专项地产,允许房地产企业适当调整优化套型结构,全力化解房地产市场库存。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完善房地产交易网签系统,强化市场监测预警,提高调控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