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一批海洋经济示范园区、开展一批创新试点,力争“十三五”期间累计向海洋经济领域提供约100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融资支持的工作目标。
1月25日央行、海洋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事业部、金融服务中心或特色专营机构;加大涉海抵质押贷款业务创新推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优化信贷投向和结构,支持海洋经济重点领域加快发展;明确加强涉海企业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坚持“环保一票否决制”。在股权、债券方面,引导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涉海企业,积极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获得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推动航运金融发展,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贷联动等模式在海洋领域的规范推广;积极发挥各类基金对于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
地方层面,2017年12月,浙江省出台的《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国际强港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400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左右,占全国海洋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左右。在海洋港口建设方面,浙江基本建成全球一流的现代化枢纽港、航运服务基地、大宗商品(sh000979)储运交易加工基地、港口运营集团,打造世界级的铁矿石分销中心、粮食集散中心和油品储运加工贸易加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