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有关部署,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印发了《浙江省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明确了2018年重点工作: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对常住人口的社会保障力度;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土地、财政相关机制;不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
二、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和“四大”建设行动计划,促进城市群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化、网格化发展;稳步开展都市区建设,提高都市区产业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优化自身规模结构;引导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