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引起了群众的热议,甚至被称为"土地新政"。这份文件对我国的土地改革、城市化进程等都有着深远影响。
"土地新政"中的重点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市、自治区;第二,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下放"到部分试点区域,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为1年。
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词:永久基本农田,是在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的基本农田。而根据相关数据,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5.46亿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