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详情
卖家有话说
鹤山市土地资源:80亩水产养殖场经营权转让或出租(1)转让:原合同租金6.5万/年,租金无递增,转让费120万,方案优化后我司推荐一年内分两期支付转让费,第一期支付60万先开工投产,出让方与受让方(承包者)同时签定分期付款承诺书协议,第二期在次年同月日支付尾款60万后,出让方为受让方办理租赁合同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2)出租:租金18万/年,一租一押,租金是否有递增和合同期的约定可面议,签约后次日即可进场投产。以上的方案可以二选一,鱼塘有11口塘,水源一般,最上游其中一口塘是作水源储备作用,场地适合用新鲜水不大的水产养殖项目,如草龟水鱼、四大家鱼、泥鳅、鱼花鱼苗养殖、桂花鱼养殖的项目,好资源不等人,有兴趣请带项目联系本服务中心,土流网江门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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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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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5****4055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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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79.65 分
适合: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生态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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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优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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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条件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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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配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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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情况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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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现状一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