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办〔2014〕18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及《中共河南省委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豫发〔2014〕1号)等精神,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依法依规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按照“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和学校牵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社会保障和农村权益保障)的总体要求和快速推进“三个一批”(优先解决一批已进城就业定居的农民工落户,成建制解决一批城中村居民转户,推动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基本思路,制定了积极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八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