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客户二部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共同举办2015’棉花展望论坛上,新疆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农价处处长刘卫东介绍了今年上报国务院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变化,以及完善今年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几个具体措施。包括:
1、 将原来中央补贴资金按60%生产面积和40%按照交售量补贴发放方式调整为将可用补贴资金10%用于南疆四地州(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基本农户,包括集体土地部分的面积补贴,90%用于兑付全疆种植者的补贴。
2、 减少补贴资金的兑付次数。今年将补贴次数从四次减少为两次,提高补贴的效率。
3、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流程。今年的目标价格试点改革操作方式不是去年简单的翻版,在简化环节、降低成本总要求下,最大限度降低基层工作量,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改进和完善政府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