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
城镇化不是去乡村化。如果农村文化消失了,那么城镇化将是单调的。古村落和村落是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体现,需要得到保护,推进城镇化建设绝不能以瓦解农村文明、牺牲文化遗产为代价。当然,城镇化过程可能给农民带来一些问题,农村文明和城市文明毕竟不一样,这其中牵涉到很多农民的生活、生产以及精神的问题。因此,古村落的新型城镇化必须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是保护,保护必须科学,应该对文化特色有个认定。比如北京最重要的文化特色是四合院和胡同,是绝对不能动的。应该有一个保护、维修的标准,还需要有一个监督机制。第二,把现代文明、科技给人们带来的便捷输入到村落里,让老百姓能舒服地生活。第三,要给这些村落解决生产问题,村民必须有经济来源才会住在村落里,只有他们还在村子里住着的时候,才能把文化保存下来,当然,还要启发他们对自己村落进行保护的文化自觉。
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地方的人文和风俗”,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样化。城镇化并不自然导致城乡一体化,如何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使传统的城乡二元格局的利益分配由失衡走向平衡,实现国民利益分配均等化和无歧视?这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因为城镇化的背后是经济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政府应当坚持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有机结合,综合考虑“城”与“乡”、市民与农民、工业与农业、财政和土地等各方面的关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为城乡新一轮建设发展明确方向、设定路径。从城镇化走向城乡一体化,有几点需引起重视:第一,要改革规划体制,关键是各类规划的统筹协调相互衔接、多规融合,健全城乡一体化的规划实施管理体制,实行统一审批、统一管理,促进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和空间布局。第二,要统筹城乡社保体系。第三,是深化土地改革,切实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第四,逐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