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意义是什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
一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5年以来,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地区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围绕保障农户住有所居、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针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浪费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重点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去年9月,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这些文件的出台,为盘活农村闲置房地资源,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