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辛集市)农业(农牧、农机)局、财政局,有关财政直管县(市)农业(农机)局、财政局:
按照河北省政府和农业部有关农机深松工作安排部署,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确定2016年我省农机深松作业任务为940万亩,其中补贴面积为825万亩,补贴标准为30元/亩,示范带动面积为115万亩。现将深松作业任务分解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县)在保证项目安全高效实施的前提下,可在《河北省2015-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冀农财发〔2015〕3号)基础之上,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对项目操作程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科学详实、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以政府或农财两局名义印发,作为各地项目实施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二、项目县可采用人工核查、第三方核查或信息化监测等方式,核查深松作业质量和面积。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采用卫星定位、物联网、移动通讯等技术手段,对深松作业进行远程实时监测,但必须确保作业质量合格、作业面积准确。开展信息化监测试点的项目县,可按照《河北省农机深松作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15〕124号)明确的补助标准,统筹使用质检补贴,要认真填写并保存好农机深松作业单(机手、农户签字,村委会盖章)。要做好对信息化监测方式的监督工作,要确定一定比例的人工抽验核对面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要及时将作业结果公开公示。项目县质检补贴从省级安排的农机深松和购置补贴资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