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实施后,苏州地税积极应对,实现了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代征工作的过渡平稳。伴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市民二手房交易税负有所降低。来自苏州地税局的统计数据显示,营改增后,由于房地产交易和私房出租相关税收的计税依据发生变化,纳税人整体税负有所降低,5月份共为纳税人减轻增值税税负590多万元。
5月1日是营改增全面实施后首个开票日,苏州地税全市预留120笔业务进行压力测试,实现了首张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的顺利开具。5月3日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的首个工作日,我市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代征工作过渡平稳,当天全市(不含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开具增值税发票701张,征收增值税588.1万元;其中市区386张,征收税款336.3万元;各县(市)315张,征收税款251.8万元。为应对开票高峰,新增办税窗口22个,增加导税人员和涉税资料初审。
“我们增加了服务人员,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同时通过扫描二维码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规范发票开具和保管,整体运行平稳。”苏州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5月份,12366人工电话、网络咨询合计37599次,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3.11%,最高单日转接人工电话服务达2341次。这些数据表明,关注营改增的纳税人数量确实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