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并且会根据住建部最新规定以及当地的基本情况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
广东江门:公积金最新调整,放宽提取要求!9月1号起实施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办法》)《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原2013年印发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效期为5年,将于8月31日废止。
笔者梳理了一下,新的办法调整主要集中在办理手续上的去繁就简、明确规范办理程序、放宽提取条件和严惩违规提取行为等方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新《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
2018年北京楼市调控新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8年8月19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房地产销售机构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各类书面文件。
据介绍,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进一步规范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发布该通知。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不拒绝、不限制、不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在提高贷款审批时效方面,通知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贷款经办部门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不办的、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
国务院颁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参加社保使用公积金!(附办理流程)
2018年8月16日,国务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颁发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自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据了解,持有新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同胞,将可享受众多社会福利,如参加中国社保和公积金制度,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颁发
8月16日,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将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清远买房也可用广州公积金,一人申请最高可贷30万!
7月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的通知》。《通知》规定,贷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广州、清远市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清远市区、清新区、清城区等区域购买住房;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通过广清帮扶贷款购房的广州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参照清远当地提取政策执行,具体业务操作细则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
具体而言,购买住房面积90方(含90方)以下,一人可贷30万,夫妻双方可贷40万;购买90方以上144方以下,可贷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8倍,一人可贷不超过30万,夫妻双方可贷不超过40万;购买144方(含144方)以上,可贷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一人可贷不超过30万,夫妻双方可贷不超过40万;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可贷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6倍,一人可贷不超过30万,夫妻双方可贷不超过40万。
2018年浙江绍兴住房公积金贷款标准:最低首付款比例上调10%
7月25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的通知,表示8月10日起,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和第二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将有所上调,其中最低首付款比例上调10%。
此次的调整,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首次已结清的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提高到40%。新的首付款比例标准自2018年8月10日开始施行。
“现行的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已经沿用多年,为有效降低和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对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标准进行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也是为了重点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刚性需求,有效化解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4723笔,涉及金额17.90亿元,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018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新政:不再受理房屋装修、车库贷款业务(附全文)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内蒙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先满足户籍地或工作地为呼和浩特地区的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不再受理房屋装修、车库(车位)贷款业务。
此外,通知提到,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资金将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再受理付清房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二手房除外)。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农业生产缺钱?使用土流普惠金融(了解详情请点击:https://m.tuliu.com/finance/zt?channel=000023)。手机操作,流程简便,最高可获100万额度,轻松解决农业生产资金问题。日利率最低至万分之二,随借随还,不使用不产生费用,无任何手续费。
以下为原文:
2018年广州住房公积金最新消息:异地购房提取或暂停!离职不能提取!
2018年7月1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表示将打击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其中将鼓励公积金支付房租,但不能通过离职提取、异地购房提取或暂停,对于多次离婚贷款的将进行严审。
通知重点规范了以下情况:
先说被禁止、叫停的
1、一人多次离婚、多人买卖一套房的,都别想提取公积金了
2018杭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异地购房不得提取公积金
2018年7月,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明确职工异地购房不得提取公积金,“假离婚”购房提取公积金将被严查。
根据通知,杭州住房公积金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通知同时明确,对符合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将记载其失信记录,加强失信监管,实施联合惩戒,3年内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2018年江苏常州住房公积金新政: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上限提高至900元/月
2018年7月6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7月16日开始,常州住房公积金执行新政策。与之前相比,新政在公积金缴存、提取两方面都有了调整。其中缴存方面,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扩大,今后全员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各按照5%-12%区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在提取方面,变化最大的则是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上限,从之前的80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
缴存比例浮动区间扩大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2006年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比例为12%,具体由各省、市在规定范围内执行。目前,常州缴存比例区间为10%-12%。调整后,全员缴存公积金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5%-12%区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此外,新政规定,全员缴存企业因经营生产困难,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没有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组织的单位,可由镇、街道、开发区工会组织提出意见),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企业经济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出炉!
从成都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关于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点击查看《通知》全文)下发,制定了2018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执行标准。《通知》中规定了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
在缴存基数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的要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302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
《通知》还提到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并于2018年7月30日前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或各网点窗口,及时完成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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