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发布了《阿鲁科尔沁旗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阿政发〔2019〕79号),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政策原文内容如下:
阿鲁科尔沁旗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结合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实际,本着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