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土地二级市场,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握正确方向、规范市场运行、维护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效能”的基本原则,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到2020年底,初步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到2022年底,建成市场规则健全完善,服务和监管落实到位,交易平台全面形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的土地二级市场,形成一、二级市场协调发展,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