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武汉公积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和习总书记“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指导方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出住房公积金政策服务措施,支持现役军人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让现役军人家庭在融合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目前,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按照《军队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由军队统一管理运作,文职干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方公积金中心管理。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以及军队、地方公积金管理的差异性,为积极配合军队后勤保障改革,践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武汉公积金中心于8月1日推出八项政策服务支持措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军人基本住房需求中的作用,解决其后顾之忧。
一、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现役军人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含一手房及房屋建成年份10年及以内的二手房,下同),配偶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购房面积在144㎡及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一律降低为20%。
二、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现役军人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配偶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现役军人在军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在军队服役超过20年的现役军人家庭,在考虑其家庭偿还能力基础上,可适当上浮贷款额度,上浮最高比例不超过30%,最高限额提高到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