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并对免税政策应在何时办理?如何办理?纳税人办理业务应注意哪些事项?等问题作出了权威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为扶持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发电〔2020〕1号)有关第三项(八)条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