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2018-12-07 09:25:23
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公布的《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233号(资源环境类15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未来将在推进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立法与改革过程中,统筹研究房地产交易环节与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减少工业用地闲置、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对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盘活低效用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国家税务总局答复称,土地与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一样,都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资源短缺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提案中关于促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但国家税务总局也进一步指出,目前,工业用地转让环节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各税种的开征目的、税率设计、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都有所不同,聚焦不动产交易行为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税收体系。无论是工业用地转让还是其他房地产转让,都须按照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缴纳相关税收,在转让交易中税收政策的适用并不区分用地类型,不存在按“房地产税收标准”征税的情况。
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土地供应计划性不强、成片批租的量比较大,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价格偏低、开发利用缺乏科学规划等原因,影响了土地的使用效率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出于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等考虑,国家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并根据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多少确定适用税率,增值多则多缴税,增值少则少缴税。
另外,土地增值税是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的,而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才是增值额。因此土地增值税实行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仅为名义税率,纳税人的实际土地增值税税负远低于名义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深入了解工业用地税收负担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提案建议,在推进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立法与改革过程中,统筹研究房地产交易环节与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减少工业用地闲置、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财政部:房地产税制度设计将合理降低建...
关于国税总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
财政部国税总局:夫妻房产加名免征契税...
税延型养老保险好处多,税务总局:可在...
什么是地税?和国税的区别是什么?分别...
农村医保和社保医保有什么区别?和单位...
交社保有什么用?自己交和用人单位交有...
社保断缴一个月有哪些影响?个人和单位...
个人单独交社保和单位所交社保有什么区...
如何计算社保费?计算标准是怎样?个人...
房地产税收政策新规定2022:房地产...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年底前将商标审查周...
2024年将研究推动批量增加耕地!批...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将研究起...
国土部今年将研究起草农地入市意见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