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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实施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来源:农业部2015-04-02 13:41:33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在全国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5000个;安排5亿元,在全国选择了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2012年国家将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继续巩固5000个万亩示范片、50个县(市)和500个整乡(镇)整建制试点,选择5个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科技水平高的产粮大市,鼓励支持其率先开展整市(地)整建制试点。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4年实施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2015年实施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要求,为切实抓好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努力保持粮食和农业发展的好势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实施方案,确保万亩示范片落实到位。要根据中央财政拨付本省的资金规模,明确创建任务,科学确定创建作物、实施区域、目标任务、操作程序和补助方式等内容。有序推进项目地点轮换,对高产创建的补助标准、不同作物间的示范片数量和承担试点任务的市县可作适当调整,原则上对连续三年承担高产创建任务的示范片要变更地点。根据不同地力水平、不同生产条件,因地制宜确定高产创建目标,中低产田高产创建示范片数量占总数的1/3左右、增产幅度比前三年平均提高10%以上,实现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

    二、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高产创建能否发挥好效应,责任落实是关键。组织领导要落实到位,各级都要健全高产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协调指导,推进措施落实。创建标牌要落实到位,所有万亩示范片都要树立创建标牌,让农民知道创建的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责任要落实到位,每个万亩示范片都应明确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责任人,承担起创建的协调服务和技术指导责任。承担高产创建整市整县整乡推进试点任务的地方,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协同推进高产创建,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服务,确保关键技术到户到田。要依托高产创建平台,率先落实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新技术,示范展示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新成果。指导大田生产面对面,积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分片包干,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巡回指导等活动,帮助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推进关键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服务新型主体点对点,要把培训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提升高产创建水平的切入点,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开展生产技术、政策法规、市场信息、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指导,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能力,提升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高产创建任务。建立完善高产创建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方案、记录、测产结果和工作总结等归档立案,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格资金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高产创建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推广服务补助和增产模式攻关补助。鼓励在项目实施中引入审计,杜绝违规操作,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资金和队伍“双安全”。鼓励各省开展地市或县市间异地交叉检查和量化打分,探索开展高产创建绩效考核新机制。今年我部将组织开展高产创建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明年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既要抓好创建任务的落实,也要搞好创建工作的宣传。认真开展验收总结,按照农业部制定的测产验收办法,在夏收粮油、早稻、秋收作物成熟收获前,提前布置测产验收等常态化工作。利用高产创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报送测产验收结果和工作总结。充分挖掘并大力宣传高产创建中涌现出的新型组织方式、新型技术模式,先进高产典型、先进人物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编制2015年粮棉油糖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于3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农业部备案。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司 颜士国,电话:010-59192898,邮箱:nyslyc@agri.gov.cn;高产创建办公室 贺娟,电话:010-59194183,邮箱:hejuan@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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