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部2015-04-02 11:59:50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强调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目标价格政策是在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差价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的一项农业支持政策。实行目标价格政策后,取消临时收储政策,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农产品。
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根据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和种植面积、产量或销售量等因素,对试点地区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国家不发放补贴。具体补贴发放办法由试点地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2016年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
2018年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政策汇总...
【聚焦两会】实现CPI涨幅3%目标有...
农产品定价的目标
农产品定价的目标有哪些?
2016年深圳食用农产品扶持项目标准...
2015年吉林省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标准...
2015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等惠农补贴...
山西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2...
关于申报2015年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
2015年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2015年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2015年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
复制成功
微信号: bieshu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