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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朋友必看!2018停工令来袭,未来六个月或将失业(附行动方案文件)

来源:互联网2018-09-03 10:25:26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最新消息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指出,要求各地区在今年九月底前完成错峰工作,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这意味着很多正在建筑的工程即将停工,大部分农民朋友都将转移战地。

1、停工令限产开始时间

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停工令涉及地区(28个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邢台、廊坊、唐山、保定、沧州、邯郸、衡水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聊城、滨州、德州、淄博、济宁、菏泽市

3、停工令新政策具体有哪些内容?

变化:2017年10月到今年3月的“京津冀停工潮”相信很多农民工心里还历历在目,诸多正在建设的项目因此延期,而今年“停工令”再次来袭,最为严重的是,此次“停工令”的力度是要比去年有过之而无不及,更为严格。

4、哪些行业发展受限,遭遇“停工”?

重点行业一

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重点行业二

“散乱污”企业要得到重点整治,2018年9月底前,各地区将先完成新一轮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重点行业三

自2018年10月1号起,要严格执行火电、石化、钢铁、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定州市、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成效。但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存在薄弱环节,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地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和管理。地方人民政府是《攻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实施措施。中央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注重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动员全民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各相关省(市)于2017年9月底前向环境保护部报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方案项目清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2017年10月底前报送予以保留的燃煤锅炉清单、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清单。从2017年10月起,各相关省(市)和中央企业每月5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的地方,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强化考核问责,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dqsgdy@mee.gov.cn

(二)协作小组办公室王飞

电话:(010)68722035

传真:(010)68726224

邮箱:xietiaochu@bjepb.gov.cn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能源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8日

抄送:中宣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办公厅,科技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国管局、国研室、气象局、铁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环境保护厅(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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