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瓯市政府2018-06-14 17:44:06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瓯政办〔2018〕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建瓯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建瓯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南平市委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加大金融供给,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大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实体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党中央立足“三农”发展实际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做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是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紧紧抓住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推动我市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建瓯新篇章。
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民主体地位、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现代产业体系金融服务,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差异化信贷政策体系,持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全力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和民生金融工作,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实体经济发展,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深化“三农”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供给, 助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今后五年(2018-2022年),力争全市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涉农贷款达300亿元,每年涉农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余额平均增速。全面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打造乡村金融服务机构网点“乡乡通”、便民服务“村村通”、电子银行“户户通”的三通格局。丰富乡村金融产品,加快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探索,推出多元化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满足乡村客户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推进乡村信用体系建设,力争到2022年创建信用乡镇10个、信用村130个,评定信用农户3万户,把“信用村镇”打造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示范平台,营造“人人讲诚信、人人重诚信”的良好氛围。
2020年土流网联合支付宝开发了全新的针对农民的金融产品——土流普惠(了解详情请点击:https://m.tuliu.com/finance/zt?channel=000023)。面向县域涉农种植大户提供纯信用贷款,农户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所有贷款手续均可使用手机直接完成,无任何纸质资料和其他手续。最高可贷100万元,按日计息,随借随还,且不收提前还款手续费。土流普惠金融可完全满足农户贷款周期段,需求紧急的痛点。日利率最低可至万分之二,即1万元日息低至2元,让农户都能无压力贷款,非常方便和安全。
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主要任务
(一)大力支持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助推乡村产业兴旺
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构建为核心,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带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1. 重点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贯彻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我市“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的金融支持,重点加大对高标准农田、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推广财政补贴资金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和“银行+保险”等融资模式,改进农业生产条件。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土地入股、土地流转、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2. 大力支持特色农业和特色资源开发。围绕我市农业特色品牌和国家地理标志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大力推广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农业信用担保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等增信模式,积极支持从事“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企业基地建设、产业链整合、精深加工和“走出去”,助推我市笋竹、茶叶、锥栗、蔬菜、水果等特色农业向绿色化、产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3. 大力支持农产品流通服务业。加大金融支持我市构建现代农产品仓储流通体系建设:一是着力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和区域农资龙头企业、省市级以上示范物流企业发展,支持农产品集散、冷链物流、产品展销中心打造。二是推进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我市德峰传化物流公路港和建瓯电商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建成闽北最大的农村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中心。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互联网+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共同推进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领域。
4. 大力支持农村新兴产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新园区新主体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大力支持设施农业、绿色农业、智慧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着力支持田园综合体的综合环境整治、旅游设施和餐饮民宿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拓展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动第一产业“接二连三”,充分发挥农业的多功能属性。
(二)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助力城乡协调发展
1. 大力支持特色小镇建设。深入研究我市特色小镇规划,以小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徐墩根艺特色小镇、迪口葡萄风情小镇等为重点,立足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征,以特色产业为核心,兼顾特色文化、特色功能和特色建筑,在基础设施、特色产业开发、公共服务体系、土地开发等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我市特色小镇的承载能力和发展水平。
2.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支持市政府提出的“一镇一品”,强化集镇建设管理和产业培育,增强中心镇的综合实力和集聚能力。探索支持农村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和资源环境综合开发项目,推动自然风光、历史人文、乡土风情与现代化生活方式有机融合。依托特许经营权、收费权、股权质押等信贷产品,主动对接乡村饮水安全、清洁能源、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用“银行+农户+企业”、“银行+农户+财政补贴”等服务模式,加大对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美丽乡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全力做好金融精准扶贫,助力乡村脱贫致富
1. 大力支持乡村脱贫攻坚。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项目,大力支持产业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重大扶贫工程。推广我市东游镇盛前村金融扶贫示范村的创建经验,持续加大扶贫信贷投放,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助推脱贫目标如期实现。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程。坚持扶贫同扶志相结合,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符合信贷条件且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推广担保金·扶贫贷等扶贫贷款产品,撬动贫困户发展的内生动力,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总量和覆盖面稳居南平市前列。实施金融扶智行动,坚持把扶贫同扶智相结合,按照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帮助困难学子圆上学梦。
2. 着力提高金融扶贫精准度。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创新力度,着力推广“政府增信+贫困户”金融扶贫模式,依靠政府增信控制信贷风险,依靠银政共管确保贷款投放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成效精准。建立合作组织链接机制,通过“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使贫困户能够利用合作社的技术服务、营销渠道、品牌资源等,提高生产经营的收益。建立龙头企业牵引机制,制定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分包生产环节、在贫困村建立生产基地等优惠政策,使贫困户能够从企业用工、代工生产等方面获得收益。建立资产经营分享机制,整合资金、资产,通过市场化运作转变为股金和资本,让贫困户成为股东,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建立创业支持服务机制,搭建金融、电商、就业等服务平台,推进普惠金融,重点帮助贫困户解决资金难、销售难和就业难的问题。
(四)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助推乡村绿色发展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民生林业、绿色农业、生态旅游、水美城市和美丽乡村、节能减排、水土治理等七大领域支持力度。民生林业,重点支持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优质林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和林业产业链发展。绿色农业,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循环农业、节水农业、有机农业等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项目专列信贷计划、专项审批授信、专设营销机构、专项业务统计,提供差异化、特色化金融服务。加快建立绿色信贷授信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产业信贷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以能效信贷为基础的金融服务,不断提升“三农”绿色发展水平,为打造乡村生态宜居环境贡献金融力量。
(五)大力支持农村产权改革,助力乡村资产保值增收
1. 支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我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的优势,主动对接承包地“三权”分置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等政策,通过加快土地确权颁证进度,完善产权评估、登记、交易等平台建设,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继续探索创新多种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信贷模式,以信贷资金引导、支持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管理,力争到2018年末试点结束时我市试点贷款余额超过5亿元。支持农房等财产权盘活,在我市农信社开展的农房抵押贷款和我省农房抵押贷款试点县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推广农房(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业务,有效盘活乡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经营资金来源,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2. 助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以森林资源资产抵押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创新,稳步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按揭贷款等产品,支持林业资产盘活,助推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和生态保护。
3. 支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一是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村集体经济金融需求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深入研究经营性、物业型、资源开发型、多种形式合作经济等类型的农村集体经济金融需求,主动设计和提供差异化的优质金融服务。二是注重金融服务的综合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庄,应建立完善的村庄和个人信用档案,进而对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三是充分借助多种增信措施,积极借助政策性担保基金(绿瓯农业担保公司)、商业性担保公司、农业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采取多种增信措施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四是积极探索金融创新,针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授信、基于集体资产的抵押贷款、基于集体资产收益的质押贷款、基于集体股权的质押贷款等进行深入研究,推出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
(六)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认真落实好市政府出台的《建瓯市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瓯政办〔2017〕183号)和《建瓯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示范企业(社)评选管理办法》(瓯政办〔2017〕173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各金融机构要配合政府做好农村征信体系和农户信用档案库建设工作,探索对接政府推动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治理,稳妥推进“信用乡村”农户贷款模式,与政府共同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大力开展“金融知识进农村”活动,主动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在农村地区广泛宣传信用知识,强化农民金融意识、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改善农村信用生态环境。
(七)大力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提升普惠金融水平
加大对农村乡镇村金融机具布放的资源投入,力争做到金融电子机具行政村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全市助农取款服务点,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以及财政涉农直补资金代理业务,拓展农村电费、水费、话费、收视费等社会公益缴费项目,并充分利用农村电商发展契机,加快金融机具与互联网金融和外部电商平台合作,推动区工业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将电子机具服务点打造成集支付结算、便农缴费、惠农理财、电子商务、物流中转、信息服务、培训教育于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驿站,进一步发挥金融机具及网络在提升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中的积极作用。
(八)推广“银村共建”模式,促进银村融合发展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银村金融供给有效对接极为重要,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广我市持续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银村共建”的做法,结合各行(社)不同的业务特点,以“双基联动”金融服务为载体,采取“因地制宜、一村一品”的措施,积极探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新路径,努力创新信贷产品,强化金融服务,突出对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和带动,落实服务“三农”的各项信贷政策,通过推广拓展“银村共建”活动成果,以点带面,实现我市金融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双牵头,市农业、林业、发改、经信、财政、环保、规建旅、国土等部门共同参与推动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部门联席会议,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坚持党建引领。各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党委要发挥党委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的优势,实施党委、支部、党员联动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面走前头、作表率。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执行阳光信贷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正风肃纪、防范风险,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部门及金融部门间要建立常态的联络合作机制,积极搭建银政合作、银团合作、银村共建等服务平台,加强交流合作,及时交流政府三农政策和动态,适时掌握政府乡村振兴项目规划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需求,做到信息共享、政策互通,凝集多方力量,增强工作合力,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四)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各金融机构要围绕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大金融产品、服务模式的创新推广力度,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快特色产品研发,深入研究“三农”新主体新要素新业态的金融需求,加快配套产品研发创新。探索有效服务模式,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着力构建“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五)加强优化信贷投放。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差异化信贷政策体系,各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加快研究出台针对乡村振兴的区域信贷政策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兴产行业信贷政策,进一步明确特色农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双创”和消费升级等重点领域专项信贷政策,实现对乡村振兴主要领域的信贷政策全覆盖。实行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支持乡村振兴的贷款项目,采取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上报,前后台平行作业,利率和授信合并审批,提高业务审批效率。在信贷计划和经济资本配置上向“三农”业务倾斜,对涉农贷款、县域贷款、金融扶贫贷款、农户贷款等业务单独配置增量计划。
(六)强化监督考核。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督查制度,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定期跟踪监督和通报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对推进不力的部门,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平衡推进,促进金融与乡村振兴深层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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