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2017-12-28 09:59:22
近日,余姚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两则房屋拆迁公告,表示将征收东至低塘镇北路、南至后横河江、西至迎春路、北至低塘小学,东至竺山岛东面、南至过五线北面、西至竺山岛西面、北至竺山岛北面的征收红线范围内已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快来看看有你家吗?
附原文内容:
余姚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
(余征集拆(2017)第4号)
因余姚市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低塘街道后堰路区块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该征地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余姚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2.拆迁范围:东至低塘镇北路、南至后横河江、西至迎春路、北至低塘小学的征收红线范围内已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现场征收规划红线和征地红线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余政发〔2009〕45号”文件执行。
4.搬迁期限:至2018年4月30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余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6日
余姚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公告(余征集拆(2017)第5号)
因余姚市棚户区二期改造牟山湖竺山区块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该征地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房屋拆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拆迁人:余姚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2.拆迁范围:东至竺山岛东面、南至过五线北面、西至竺山岛西面、北至竺山岛北面的征收红线范围内已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现场征收规划红线和征地红线为准。
3.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房屋拆迁实行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补偿标准按“余政发〔2009〕45号”文件执行。
4.搬迁期限:至2018年3月15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对上述房屋拆迁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余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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