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流网2017-07-14 10:04:08
农药作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带来的一些列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将会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必须加强农药管理。日前,农业部发文促农药产业健康发展,要求到2020年,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2025年农药利用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具体要采取哪些措施来完成目标呢?土流网政策图解第31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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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把控经营准入关
经营人员要具有专业学习经历以及指导农民选药、用药能力;需配备电子台账管理系统以及信息扫描识别设备;需要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互联网经营农药必须设有实体店、相应的资格证、清楚的产品信息;必须执行互联网行业管理规定;不能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限制使用农药要定点,必须按照专柜专卖、实名购买、溯源管理以及相应配备符合要求。经营人员需要有2年以上的农药经营经验。
二、严格把控登记准入关
加强农药分类登记,支持小宗特色作物用药登记、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登记、生物农药登记。限制安全性大、隐患大产品登记、高度高风险农药登记、缺乏有效安全监管措施产权登记以及混配制剂产品登记。
三、农药产业调控要加强优化、布局
要遏制农药企业重复建设以及盲目扩张,迁新址或者增加原药生产范围的需要到市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或者化工园。新设农药企业建厂则需要在省级以上的化工园区。
制定政策,积极培育大企业集团,支持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质量效益。
四、指导农民对“症”选药,合理用药
不同地区种植方式、农作物生长发育、生产结构不同,指导农民按照农药的标注使用范围、使用量、施用方法对症选药,到期才能安全收获。
禁止高毒农药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等作物上使用,鼓励植保专业服务组织统一购买和使用限制使用农药。
五、加快农药残留标准制定、严惩违法行为
制定农药残留标准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将水果、蔬菜以及特色农产品作为重点。启动进口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
无证经营、生产或者已被吊销许可证的,直接负责人10年之内不能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相关活动。其他农药生产经营机构如招此类被禁人员,也将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造成安全事故、涉嫌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原文】农业部关于加强管理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农农发〔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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